索引号: | 781063433/202506-00004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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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 发布时间: | 2025-06-27 14:5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单培民     复审:权峰    终审: 陶静 |
郝天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改革: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管亟待重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供销社系统改革与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在提案中围绕社有资产产权不清、监管机制不健全、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提出的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我们深表认同。现将我社相关工作情况及后续安排答复如下:
近年来,埇桥区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社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供发财〔2021〕74号)及《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供发财〔2024〕29号)等上级文件精神,持续强化制度建设、资产清查、规范处置与责任追究,推动社有资产监管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迈进,并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
一、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全面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我社聚焦社有资产产权不清、底数不明、管理缺位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清产核资和底数摸排工作。通过“统一调查、统一造册、统一归档”三项措施,基本构建了比较完整的社有资产台账体系。并成立社有资产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开展社有资产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按资产类型、产权归属、现状用途等分类建档,有效夯实了监管基础。
在基础性制度建设方面,我社不断完善《宿州市埇桥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管理、授权经营、集中监管”的机制,明确了资产处置处置形式,提升资产处置的合法性与规范性。依托供销集团实行“一社一企一账”集中资金监管模式,强化了资金流向控制,切实防范资产流失风险。
二、强化责任落实,依法依纪从严查处违规行为
针对历史遗留资产处置混乱、权责不清等问题,我社始终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推动制度执行、确保资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下一步,我社将联合纪委监委、审计、司法等职能部门,严格规范资产使用、租赁和收益分配行为,加快推进资产确权登记、清理追缴等专项行动,推动依法治社走深走实。计划通过制度严管和问责并举,强化干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真正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担责”。
三、加强资产运营,着力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效益
近年来,我社持续加大闲置资产盘活与收益运营力度,通过公开招商、评估拍租等方式,推动社有资产由“沉睡”向“增值”转化。同时,我社对资产运营收益实行统一结算、统一监管机制,明确资金流向,对收益实行专项专用,重点用于职工养老保险、遗留欠账清缴等历史问题化解。
自2024年以来,我社正在加快推进镇级供销社重建与改造工作,作为落实区镇村三级组织体系建设和盘活基层社有资产的重要举措,镇级供销社目前已建成20家,正逐步成为社有资产的重要承载主体。为加强对下级供销社所承载社有资产的监管力度,我社以镇级供销社综合改革为切入点,构建“资产台账可追溯、资金使用可监管、经营行为可考核”的长效跟踪机制。镇级供销社在实际运行中普遍涉及门面房、仓储用地、为农服务设施等固定资产。针对这些资产,我社通过推行“社账区管”制度和“四统一”管理模式,统一登记造册、集中核算、统一拨付,全面掌控各镇级社资产运营和资金流动情况,实现由“建起来”向“管得好、用得活”的转变。
下一步,我社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建议,持续深化改革,加强资产清查,完善监管制度,依法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切实守好守牢社有资产“家底”,推动供销系统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衷心感谢您对我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电话:0557-3681603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