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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81063433/202601-00001  信息分类: 清单公开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成文日期: 2026-01-07  发布时间: 2026-01-07 17:0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区供销社公共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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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社公共服务清单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表时间:2026-01-07 17:06 责任编辑: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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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社公共服务清单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职责事项归属变化等情况,政府对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

现将本单位公共服务清单及相关实施资料予以公布。

 

附件:1.区供销社公共服务清单

2.区供销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附件1

区供销社公共服务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承办机构

事项类别

1

企业人才培训服务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第十一条:(八)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第三十九条:总社举办科技教育、文化宣传、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提升供销合作社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各类经营管理人员和技能型人才,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科技、信息和人才支撑。 

综合业务股

主动服务

2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供销经〔2023〕29号):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激发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八)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出资创办、入股参办、服务带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吸纳农民入社,强化与农民的联合合作。
2.《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文件):10、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基层社、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种养大户和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入社入股,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示范社。   

综合业务股

主动服务

3

培育发展电子商务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17号):五、实施创新赋能行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农村电商主体,推动社有企业数字化、连锁化升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数字供销”。
2.《安徽省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皖商办建函〔2024〕101号):主要任务 (一)市场主体壮大行动。3.推动传统商贸转型升级。(二)产业集聚提升行动。5.完善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四)电商活动创新行动。11.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14.提高农村物流集约化能力。

综合业务股

主动服务


附件2

区供销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1.企业人才培训服务办事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第十一条:(八)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第三十九条:总社举办科技教育、文化宣传、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提升供销合作社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各类经营管理人员和技能型人才,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科技、信息和人才支撑。

二、承办机构

区供销社综合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社属企业干部职工

四、服务流程

1.培训需求调研;

2.制定培训规划;

3.下发培训通知;

4.组织实施培训;

5.做好培训总结。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区供销社综合业务股

联系电话:0557-3681603


2.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办事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供销经〔2023〕29号):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激发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八)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出资创办、入股参办、服务带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吸纳农民入社,强化与农民的联合合作。

2.《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文件):10、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基层社、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种养大户和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入社入股,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示范社。   

二、承办机构

区供销社综合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基层供销社;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

四、服务流程

1.确定服务对象;

2.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申报各类项目,扶持其做大做强;

3.实地调研,为服务对象解决发展中存在问题。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区供销社综合业务股

联系电话:0557-3681603


3.培育发展电子商务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17号):五、实施创新赋能行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农村电商主体,推动社有企业数字化、连锁化升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数字供销”。

2.《安徽省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皖商办建函〔2024〕101号):主要任务 (一)市场主体壮大行动。3.推动传统商贸转型升级。(二)产业集聚提升行动。5.完善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四)电商活动创新行动。11.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14.提高农村物流集约化能力。

二、承办机构

区供销社综合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社属企业

四、服务流程

1.制定建设规划;

2.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总结经验,推广成效。

五、服务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区供销社综合业务股

联系电话:0557-368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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