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004839/202105-00016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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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残疾人工作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时间: | 2021-05-14 15:4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媒体解读】《拂晓报》:埇桥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 ||
审核人: | 初审:王康     复审:孙玉强    终审: 丁瑰玫 |
5月14日,记者从埇桥区残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区残联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努力打造“温馨残联,首善之区”,残疾人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显著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6-2020年间,残疾人救助扶持项目共发放扶持资金2.44亿元,持证残疾人数为41697人(不包括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或退休的,不享受政策人群4058人),人均增收(受益)5846元。鉴于埇桥区农村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的85%,按2016年埇桥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13元计算,5年增幅58%,残疾人人群因政策实施带来的人均年收入(受益)增幅为11.6%,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大于7.5%。
基本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埇桥区残疾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6970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已参加医疗保险26970人,参保率99%。农村贫困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完成100%,为531户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投入资金796.5万元。为1444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改善了部分贫困残疾人生活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投资建设基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425个,包括40个残疾人之家、385个残疾人工作站。
扎实落实残疾人精准康复工程。制定《埇桥区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自2012年以来,共补助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23372人次,发放补助资金2096.4万元。制定《埇桥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自201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民生工程以来,共安置残疾儿童进入定点康复机构训练3778人次,儿童辅助器具项目累计服务900余人次,儿童假肢矫形器项目累计服务300余人次。全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人累计达到83500人次,其中辅助器具维护、适配累计达到12652人次,康复服务率、辅具适配率比例均达到99%。为1033名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供养照料服务。
提高残疾人教育就业扶持力度。埇桥区残联多次组织残疾人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共8000余人参加培训,累计投入培训资金350余万元。组织实施贫困残疾人“万人就业”工程和“阳光大棚”项目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共扶持2015人,累计发放扶持资金490.68万元。救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1378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27.55万元。救助5359户“一户多残”家庭,惠及11098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932.232万元。学龄残疾儿童共有1510名,接受义务教育和送教上门1451名,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为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