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004839/202108-00017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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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残疾人工作,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21-08-25 | 发布时间: | 2021-08-25 15:2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解读】埇桥区残联解读《宿州市埇桥区第五次全国“残疾预防日”活动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王康     复审:刘丽    终审: 丁瑰玫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各类残疾致残原因中,后天获得性因素是致残的主要因素。先天性因素致残占9.57%,后天获得性因素致残占74.67%,不明原因或其他因素致残占15.75%。我国每年新增残疾人主要由人口老龄化、慢性疾病、意外伤害、出生缺陷等因素导致。而其中大部分残疾是可防可控的,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利用现有的技术就可以使至少50%的残疾得到控制或使其延迟发生。如果能够通过各种手段减少、避免残疾的发生,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是不可估量的。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权利,使他们能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埇桥区被确定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相继出台文件,为残疾预防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各相关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埇桥区探索完善了残疾筛查、评定、报告及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残疾预防宣教活动,显著提高了全社会残疾预防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开展好全国残疾预防日宣教活动,对于深化巩固埇桥区残疾预防工作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中国残联、省、市残联部署要求,结合埇桥区实际,经区残工委办公室审议通过,印发此方案。因属于部门文件,故未向公众及部门征求意见,未报区政府会议审定。
四、工作目标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认识到残疾预防重要意义,进一步推动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体系,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推动健康埇桥建设。
五、主要任务
围绕埇桥区在残疾预防重点干预项目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科学知识,引导儿童、孕产妇、新婚夫妇等重点人群积极参与配合残疾预防工作,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养成“终生残疾预防”的理念。
六、创新举措
各残工委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园区)联合发力,按照各自工作性质和特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坚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的基础上,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深化实效。
七、保障措施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由埇桥区政府残工委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紧密协作、密切配合,依据残疾预防行动计划任务分工,主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二)各单位在开展宣教活动的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积极拓宽线上传播宣传渠道,增强宣教活动的参与性、互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残疾预防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要通过这次宣传教育活动,在埇桥区形成关注重视残疾预防的良好社会环境,深入推动残疾预防常态化开展。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解读人:刘丽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7-367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