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004839/202305-00020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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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残疾人工作,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23-05-12 | 发布时间: | 2023-05-12 11:0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王康     复审:孙玉强    终审: 接雪梅 |
区卫健委:
我单位对武阳委员提出的 “完善精神病人管理和救助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精神残疾人是残疾人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目前区残联对精神残疾人救助政策主要是药费补助、阳光家园托养服务和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户多残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救助等。
一、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药费补助。
二、阳关家园托养服务:对智力、精神残疾集中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生活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的阳关家园托养服务。服务形式主要有寄宿制、日间照料、居家三种托养方式。寄宿制托养服务和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持有四级及以上等级残疾人证并纳入低保户或脱贫人口的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80元生活补贴,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护理补贴。
四、“一户多残”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救助:一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持有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无个人收入来源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贴70元。
下一步,区残联将进一步加大对精神残疾人的关心关爱,着力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关怀服务工作。
办复类别:A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557-3670013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12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研究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