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004839/202306-00005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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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残疾人工作,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23-06-29 | 发布时间: | 2023-06-29 11:3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王康     复审:孙玉强    终审: 接雪梅 |
韩春凤委员: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健全城乡困境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士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及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设施、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抓好落实。
一、社会保障方面
(一)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截至2023年6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统计一级、二级残疾人13947人,累计发放生活补助费695.162万元;三级、四级残疾人5625人,累计发放生活补助费292.662万元;共计救助19572人,累计发放987.82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24195人,累计发放1157.584万元。
(二)2022年救助一户多残家庭888户,1841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0元,2022年发放补贴154.644万元。
(三)2022年完成16-59周岁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877人,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拨付补贴资金131.43万元。完成日间照料托养服务60人,补贴标准每人每年2400元,拨付补贴资金14.4万元。
(四)为有辅具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发放轮椅、助行器、拐杖等辅具1848 件。为365户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实施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民生项目,2022年已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2742人(含兜底332人),通过一卡通发放救助274.2万。并建立跟踪服务回访机制,密切关注精神残疾人动态,落实药物治疗、心理疏导等措施。利用有利时机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宣传及摸底、筛查工作,主动对接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立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教学点。上半年共受理并有序安置残疾儿童康复训练504人,拨付救助资金703.8万元,分期适时为45名残疾儿童适配矫形器,完成任务数的205%;为69名儿童发放辅具69件,完成任务的363%。逐步完善“主动发现、主动干预、贴心服务”的工作流程,根据2021年埇桥区持证残疾人动态信息管理调查数据,已服务5163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率92.2%,其中获得辅具1196人,辅具适配率96.22%。埇桥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已与皖北总院签订公建民营合作协议,正在进行装修装饰。落实联络员信息报送机制,利用区级残疾预防中心,进一步推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0-6岁儿童残疾筛查补助近400人,孕产妇产前筛查和诊断120人,残疾评定1042人。
二、创业就业方面
(一)2022年个人创业:完成“万人就业”扶持项目163人,每人3000元标准,打卡发放扶持资金48.9万元。完成”阳光大棚“扶持项目59人,每人5000元标准,打卡发放扶持资金29.5万元。2023个人创业:完成“万人就业”扶持项目165人,每人3000元标准,打卡发放扶持资金49.5万元。完成”阳光大棚“扶持项目69人,每人5000元标准,打卡发放扶持资金34.5万元。
(二)集中就业:经过第三方实地审核和市残联复核,2023发展就业基地10家,安排残疾人较好的企业或农业合作社为扶持对象,安置带动300多名残疾人就业,发放扶持资金43.3万元。
(三)辅助性就业帮扶:宿州薪鲸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安置41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及补贴标准,2023年拟拨付补贴资金14万元。
三、残疾人康复教育
(一)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教育
2022年,埇桥区残联共安置(转介)符合条件的796名困难残疾儿童进入各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并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完成康复训练救助任务。埇桥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印发《2022年宿州市埇桥区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为28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埇桥区康复训练救助年龄扩大到0至10岁,优先救助符合条件的0至6岁残疾儿童。为了及时掌握各类救助对象的情况,我会安排各乡镇、街道残联扎实做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宣传、摸底工作,对14岁及以下残疾儿童进行调查登记筛查,重点关注0至6岁残疾儿童。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家长了解政策,尽量做到“应助尽助”。通过民生工程软件网上申报及审批,及时准确地掌握贫困残疾人康复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残疾儿童家长及保育人员康复教育指导
2022年康复机构、社区、家庭训练指导每月至少一次,社会活动及家长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埇桥区各康复机构积极对家长进行康复教育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培训会、直播等方式开展宣传,加强家长对家庭康复训练的认识,纠正家长在行动中的误区,引导家长与孩子的交流,帮孩子构建良好的康复环境,确保孩子能够积极向上地成长。
(三)宣传普及儿童心理健康知识
区残联组织志愿者分别到宿州市天使乐园、宿州市儿童培智中心,开展心理关爱进机构活动。邀请了残疾儿童及其家长,观看社会心理服务宣传片、社会心理服务情景剧,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残疾儿童心理健康讲座。生动的画面,趣味的讲座,加强了家长对心理健康的认识,更有利于家长对残疾儿童进行心理疏导,提高儿童自我关注认识和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推动康复机构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丰富和促进康复机构文化的建设,切实关心残疾儿童的身心健康。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宣传普及了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并倡导全社会对残疾儿童心理健康的关爱,形成良好的扶残助残风尚,更好地推进残疾事业的发展。
(四)协助做好残疾学生的入学安置
2022年我会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学生的入学安置、康教结合服务等工作,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数据显示,全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龄阶段的 6-15 岁残疾儿童少年共有 1573 人,涵盖了精神、智力、言语、肢体等七类残疾。通过与教育部门学籍库认真比对,已入学残疾人儿童少年 1193 人,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 380 人。协同开展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核查工作,未入学的 380 名残疾儿童少年中多为智力和精神残疾儿童,区残联根据残疾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安排各乡镇、街道对未入学的380 名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信息核查登记,将登记的信息反馈至教育部门再次进行比对,与教育部门沟通对精神智力类及一、二级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妥善保障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益。
(五)多形式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残疾人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通过实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为703名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残疾人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扩大就业面,拓展更多的创业渠道。资助残疾人大学生44人,其中大专生18人、本科生15人,研究生3人、成人教育8人。打卡发放贫困残疾人大学生资助资金8.9万元。
(六)参与制定残疾人教育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埇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埇桥区残联认真制定《宿州市埇桥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规划充分考虑残疾学生教育问题,建立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质量,普惠发展,全面促进残疾人教育公平融合发展,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残疾类别和等级,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重点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开展扶残助学工作等
(七)积极促进残疾青年就业
埇桥区残联认真制定《宿州市埇桥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残疾人就业教育问题,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创业,强化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等,对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实际人数给予补贴,对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就业残疾人享有低保渐退、收入扣减、个税减免等政策。拓展残疾人多元化就业渠道,依法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供给,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鼓励视力残疾人自主兴办或联合开设盲人医疗按摩机构,拓宽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互联网服务等领域就业渠道。2022年共安置116名残疾人就业。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3027552
2023年6月29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研究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