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004839/202310-00005 | 信息分类: | 残疾人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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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残疾人工作,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23-10-30 | 发布时间: | 2023-10-30 12:3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残疾人福利补贴申请】“一户多残”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救助申请审核流程 | ||
审核人: | 初审:王康     复审:孙玉强    终审: 接雪梅 |
一、救助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的生活困难救助。一户多残是指一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无个人收入来源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贴70元。
三、办理流程
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申请救助,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填写《埇桥区一户多残残疾人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及社保卡﹙或救助金发放账号﹚复印件和村﹙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社保卡﹙或救助金发放账号﹚上姓名不是残疾人本人的,要注明与残疾人的关系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
民主评议、公示上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应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同意上报的,应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5天,无异议的,村﹙居﹚在《埇桥区一户多残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镇﹙街道﹚残联。
初审、公示。镇(街道)残联在接到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埇桥区一户多残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区残联教就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
复审、公示。区残联教就股收到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重点调查和审批工作并在区残联网站公示3天以上。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应在《埇桥区一户多残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批准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资金发放。一户多残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区残联一次性发放全年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