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004839/202405-00001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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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残疾人工作,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24-05-06 | 发布时间: | 2024-05-06 11:4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社会保障】埇桥区2024年阳光助残就业基地公示 | ||
审核人: | 初审:王康     复审:张迎娣    终审: 接雪梅 |
根据《安徽省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及阳光大棚管理办法》(皖残联〔2017〕87号)和《宿州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宿残联字〔2021〕21号),由用人单位自愿向属地乡镇(街道)残联申请,经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埇桥区残联实地考察,宿州市欧超木业有限公司、安徽宏安木业有限公司、宿州市扶疏亭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10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符合阳光助残就业基地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4年5月6日-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残联反映。
举报电话:0557-3670053。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