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004839/202407-00003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残疾人工作,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 发布时间: | 2024-07-16 08:4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73号提案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孔雅勤     复审:张迎娣    终审: 接雪梅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73号提案的答复
陈鹏委员: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残疾人家庭关爱支持的议案”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就业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
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同一残疾人累计领取残疾人创业扶持补助次数不得超过2次。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人数累计计算。对认定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及“零”就业残疾人家庭,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标准不低于5000元。
补贴程序。由申请人向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县(区)残联审批,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区)残联发放补贴资金。
二、组织就业招聘会
1月20日,宣传组织100余名残疾人参加市残联和人社局在苏宁广场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1月26日,联合杭州上城区人社局、埇桥区人社局在苏宁广场举办了以“新春纳才,埇上未来”为主题的2024年“就业援助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招聘会。共有 85家企业参加,其中10家企业来自杭州,有900余个岗位面向残疾人招聘,组织200余名残疾人参加招聘会。
5月18日,由区残联和区人社局主办的2024年“就有未来”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会在乐湖公园圆满举办,活动现场发放残疾人宣传手册近百份,共有67家企业报名参会,其中近10家企业有250余个岗位面向残疾人招聘。
三、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区残联于年初开始有序安置符合条件的各类残疾儿童进入机构进行康复训练;让他们能够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内接受科学的康复训练帮助他们进行康复,使得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实施效果最大化。2023年度共安置891名儿童进入机构康复训练;为残疾儿童开展假肢矫形器试穿、发放活动,截至目前共为22名残疾儿童发放矫形器。残疾儿童辅助器具发放活动在埇桥区残联院内举行,截至目前共为36名残疾儿童发放液压式踏步机、坐姿椅等辅助器具。
1.康复训练救助
(1)申请。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或受委托的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填写《埇桥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残疾儿童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残疾人证或有专业资质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原件,递交镇(街道)残联提出救助申请。
(2)审核。镇(街道)残联初审后报区残联复审,区残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经审核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及时安排康复服务;审核未通过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未通过审核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诉。
(3)救助。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建立康复档案,接受康复服务。
(4)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区残联会同区财政部门核准后,由区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或经区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区残联与定点康复机构结算。
2.手术补贴
残疾儿童监护人将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保部门出具的报销凭证等材料统一整理后向区残联提出补助申请,区残联按照手术救助类型及标准进行补贴。
3.假肢、矫形器及辅具适配
(1)需求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所在地镇街残联提出假肢、矫形器或辅助器具适配申请,镇街残联汇总需求后,区残联根据残疾儿童的需求和适配服务的许可条件确定服务对象,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填写《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申请审批表》
(2)适配发放。残联协调组织专业技术组对残疾儿童评估定性、适配定方、服务定项,并提出假肢、矫形器或辅助器具适配建议,填写《矫形器处方表》(申请假肢、矫形器的由专业技术组填写)和《辅具评估表》,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开展假肢、矫形器或辅助器具发放服务。
四、残疾人及家庭的心理健康疏导工作
埇桥区残联在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实施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为残疾人提供必要及时的康复训练、辅具适配、药费补助等服务同时,高度关注残疾人及家庭的心理健康疏导。
1.完善心理服务网络。依托社会心理服务室,通过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残疾人之家(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残疾人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情绪减压、心理支持、心理干预等心理健康服务,促进残疾人生理和心理的全面康复。
2.加强专业心理指导。针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每学期适时开展残疾儿童家长心理健康专题辅导,并通过家长会、交流会的形式与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常态性的心理疏导沟通,帮助残疾儿童家长树立良好的康复心态,增强对不良情绪和心理障碍的正确认识和把控能力。建立残疾儿童家长心理疏导中心,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每季度到儿童康复定点机构针对儿童家长开展心理健康团辅,进行心理疏导。
3.加大宣传普及引导。针对残疾人家庭的具体情况和迫切需求,开展“5.25社会心理服务月”宣教活动,在春节、全国助残日、世界孤独症日、端午节、儿童节等节日广泛走访慰问残疾家庭,充分宣传、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的支持保障政策,通过政策知识普及、助残公益活动等形式,帮助他们充分感受社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增强残疾人及家庭对“被尊重、被理解、被关心”的感知程度,从而获得心理慰藉和情感疏通。同时通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活动倡导社会关爱残疾人心理健康,形成良好的助残爱残风尚,构建残健和谐相融的社会格局。
办复类别:A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3021320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