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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LB042/202008-00001  信息分类: 本部门决算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
 成文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08-13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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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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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发表时间:2020-08-13 08:22 责任编辑: Admin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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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决算

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8月

 

 

第一部分 宿州市桥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加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7.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一致        

纳入宿州市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埇桥区红十字会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91.30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91.30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92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增加“红十字扶贫博爱超市”积分券兑换。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390.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4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39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2万元,占25%;项目支出291.78万元,占7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1.30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91.30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52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增加“红十字扶贫博爱超市”积分券兑换。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4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62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增加“红十字扶贫博爱超市”积分券兑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42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红十字扶贫博爱超市”积分券兑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1.76万元,占74.56%;卫生健康支出(类)2.23万元,占0.56%;农林水支出(类)88.54万元,占22.62%;住房保障支出(类)4.19万元,占1.07%;节能环保支出(类)4.58万元,占1.1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3.33万元,支出决算为39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红十字扶贫博爱超市”积分券兑换;二是大病救助、高考助学行。其中:基本支出99.52万元,占25.44%;项目支出291.78万元,占74.56%。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9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类)年初预算为118.4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大病救助、高考助学行、扶贫救助、增加“红十字扶贫博爱超市”积分券兑换。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68万元,支出决算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0.13万元,支出决算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0.55万元,支出决算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预算追加禁烧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红十字扶贫博爱超市”积分券兑换。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4.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宿州市桥区红十字会本级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桥区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宿州市桥区红十字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未开展预算绩效工作,故无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联系方式:宿州市埇桥区红十字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yqqredcros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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