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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X40117/202004-0002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0-04-28 18:00
号: 埇城管〔2020〕19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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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城区街巷综合环境提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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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城区街巷综合环境提升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0-04-28 18:00 责任编辑: 埇桥区城管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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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城区街巷综合环境提升工作方案

埇城管〔2020〕19号                    签发人:祝永宏

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城区街巷综合环境提升工作方案

2020年是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创建基础、提升创建水平的决战之年,为深入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构建环境优美、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住建部《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 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建督〔2018〕37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为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坚持对标提升、精准精致,全面完成城管系统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探索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埇桥模式”。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夯实文明创建工作基础,深入推动建成区背街小巷综合环境提升工作,着力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 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上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的获得感明显 增强,全面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街巷市容有序、卫生清洁、路面平整、墙面整洁、环境优美、宜居宜商、彰显特色、满足创建指标要求的目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工作原则

(一)上下联动。坚持全民发动,深入发动广大群众和单位职工共同参与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建立区、街道、社区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提升改造工作合力。

(二)全面提升。按照“高标准”“特色化”的要求,因地制宜对街巷的排水排污管沟、路面、墙面、店招、管线管网等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对市容秩序进行全面的提升强化管理。

(三)问题导向。践行一线工作法,围绕问题跟踪督办、现场调度,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创建力量、工作重点放在问题突出的领域,有针对性地综合施策,一件件、一批批、持续不断地真正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和不足。

(四)注重长效。针对工作中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出现的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载体,坚持集中改造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注重改造完成后的管理工作,不断巩固改造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综合提升标准

(一)市容市貌管理

1.经营户和商家做到齐门售货,无违规经营。

2.无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

3.各类施工审批手续齐全,施工现场规范,符合市容管理和环境保护要求。

4.各类审批演艺和促销活动不得阻碍通行、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

5.沿街无乱披挂、乱堆放、乱张贴、乱晾晒、车辆乱停放等占用公共资源和影响市容市貌行为。

6.各类市场管理规范,无骑路经营、涨市、漫溢现象。

7.管理人员服装整齐、服务周到、尽职履职。做到定人、定岗、定责,规范管理。

8.市容管理到位,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摆摊点、出店经营、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现象。

9.沿街网点、商铺等诚信经营,四旁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创建氛围浓厚。

10.秩序良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无占盲道现象;无乱扔垃圾杂物、车窗抛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现象。

(二)立面空间管理

1.沿街建筑物、构筑物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披挂和污迹;各类缆线整齐有序,无废弃和闲置杆、线,建筑物立面无老化破损、无乱搭、乱建等有碍观瞻和市容市貌现象。

2.根据沿街建筑物实际状况,对墙面或墙体进行清洗、粉饰,对破损墙体或墙面进行装修、装饰。

3.沿街标志性建筑物根据需要进行提标升级,提高城市品位,打造区域亮点。

4.整治架空线缆,梳理、捆扎下垂线缆及散乱线缆,清理废旧、私拉线缆、线杆。

5.对无权属单位确认的线缆,按照废弃线缆进行处理。

(三)广告及门头店牌管理

1.拆除沿街一店多牌、重复设置、多层设置的门头店招。

2.对达不到前后一个面、上下一条线的进行整治,规范设置。

3.门头店招设置应采用LED、霓虹灯、透光字体、背透光字体等新型材料。

4.建筑物顶部应用镂空字或立体发光字形式,符合限高、承载安全要求。

5.同一建筑物设置风格、规格统一,与周边环境和城市亮化、美化要求相符。

6.营造创建宣传氛围,在醒目显著位置运用多种形式(3种以上: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刊播设置公益广告(内容包括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贯彻十九大精神、图说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从任一地点出发,街巷步行100米至少看到1处以上,公益广告无污损。

7.公益广告完好,无破损、无污垢、无错字,具体公益广告内容可在“中国文明网”下载。

8.在醒目位置设有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的“遵德守礼”宣传牌。

(四)环境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机械化清扫作业标准,做到“夜清洗、日保洁”,落实“先冲洗、再洗扫、后保洁”的要求。

2.路面无裸露、积存垃圾,杂物、废弃物等,路牙石及侧石边无积土、积沙、浮尘。

3.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废弃物等。

4.各类垃圾容器统一标准、设置规范,清掏及时,无漫溢、散落现象。

5.各类环卫设施完好,外观整洁,无污垢。

6.保洁人员配备到位,保洁及时,无人工清扫扬尘行为。

7.垃圾箱分类收集,定时清运、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箱房(桶)完好、整洁;清扫到位,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暴露垃圾。

8.公共厕所管理规范,保洁及时,卫生达标,有防蚊蝇设施,无明显异味。

(五)市政园林等基础设施管理

1.绿化带管养维护到位,无缺株、无断枝枯枝死树、无毁绿种菜和黄土见天现象,土壤高度低于路牙石。

2.道路硬化平整,路面无破损、沉降、断裂,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道缘石、侧石完好,无破损、缺损和被违规占用现象;排水设施完好,无露天排水沟渠。

3.各类市政、交通、公安、供电、邮政、人防、通讯等部门设施完好,无破损等影响市容市貌和危及安全问题。

4.窨井盖齐全,无破损、移动;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雨污分流。

5.路灯无破损,照度满足要求,装灯率100%,亮灯率95%。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中心最新标准执行。)

五、综合提升任务

1.2020年6月25日前完成120条一般街巷和9条精品街巷改造建设。全面提升街巷硬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实现街巷路平灯亮草绿水畅。对道路、人行道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开展经常性巡查、养护,确保道路及人行道平整无破损、各类市政设施和绿化完好,保证城市道路的装灯率和亮灯率符合测评要求。加大精品街巷立面改造力度,打造各具主题并彰显埇桥文化的特色市容街景,拓展市民休闲娱乐、文化活动、健身空间。

责任领导:邵卫东

责任单位:埇桥区市政(园林)管理所

责 任 人:梁  奎

完成时限:2020年6月25日前

2.新建城区公厕4座。全面改造提升城区、公厕,确保公厕无障碍设施完好、管理正常,卫生保洁及时、无异味;满足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公厕无障碍设施完好、管理正常;城区每500m至少有一处公厕或公厕指示牌。建立健全公厕管护机制,提升公厕管护水平。

责任领导:邵卫东、曹林海

责任单位:埇桥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埇桥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责 任 人:梁  奎、李  冬

完成时限:2020年6月25日前

3.全面排查老旧小区及背街小巷路灯缺失、破损情况,全面完成补缺维修,确保装灯率100%,亮灯率≥95%。

责任领导:邵卫东

责任单位:埇桥区市政(园林)管理所

责 任 人:梁  奎

完成时限:2020年6月25日前

4.对部分可使用的零星地块规划建设停车场或街头游园,对严重影响观瞻并具备拆除条件的零星破旧房屋进行拆除并结合实际进行美化、亮化、硬化等。

责任领导:邵卫东、段海军

责任单位:埇桥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埇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责 任 人:梁  奎、何磊磊

完成时限:2020年6月25日前

5.城区内区管道路市容市貌的管理、执法、监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

责任领导:段海军

责任单位:埇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孟凡雷

完成时限:完善工作机制、常态长效落实。

6.常态化开展“三规范、四帮助”活动(在城区次干道或背街小巷规划摊位,对修车摊点、修鞋摊点、修锁摊点实行规范化管理,解决摊点占道问题;帮助摊点进店、帮助摊点进院、帮助摊点进场,帮助摊点转行,彻底解决流动商贩沿街叫卖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症,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压实沿街店铺和单位创建责任,全面推进“门前五包”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落实“四净三无”市容市貌标准(牌匾齐净、门窗洁净、墙面干净、设施清净;道路无摊点、店外无杂物、绿地无杂物),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段海军、曹林海

责任单位:埇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埇桥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责 任 人:何磊磊、李  冬

完成时限:完善工作机制、常态长效落实。

7.以清理乱贴乱画为重点,开展沿街立面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沿街立面的脏、乱问题。坚持源头管理、堵疏结合,持续保持对小广告(牛皮癣)高压严打态势,加大联合执法和“呼死机”使用力度。

责任领导:段海军、曹林海

责任单位:埇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埇桥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责 任 人:何磊磊、李  冬

完成时限:完善工作机制、常态长效落实。

8.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的牌匾标识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规范或拆除,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管理规范的广告牌匾设置新格局。

责任领导:段海军

责任单位:埇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责 任 人:何磊磊

完成时限:完善工作机制、常态长效落实。

9.明确界定城区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能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划定管理区域,彻底消除管理盲区。充分依托12319市民服务平台,实施网格化管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好市民群众的难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建立严格的日常巡查制度,提高城市管理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项目,加大考核力度。

责任领导:邵卫东、段海军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埇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责 任 人:曹晓莉、孟凡雷

完成时限:完善工作机制、常态长效落实。

10.强化市场周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大市场周边、校园周边流动商贩、出店占道经营、乱张贴悬挂、乱停放车辆等整治力度。

责任领导:段海军

责任单位:埇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责 任 人:何磊磊

完成时限:完善工作机制、常态长效落实。

11.深入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建立“人机结合、深度清洁”的现代化环卫保洁管理模式,将道路保洁、小广告(牛皮癣)清理、绿化带捡拾等项目纳入环卫一体化保洁,实施道路冲洗、洗扫、洒水作业,实现城区环卫保洁无盲区、全覆盖。

牵头领导:曹林海

责任单位:埇桥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责 任 人:李  冬

完成时限:完善工作机制、常态长效落实。

12.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做好垃圾分类的试点和推进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程分类体系,有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领导:曹林海

责任单位:局垃圾分类办、埇桥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责 任 人:王  军、李  冬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3.对已刊播设置的公益宣传采取拉网式梳理排查整改,及时纠正错字、别字、错解、错位、设置不达标、画面破损污渍、陈旧过时等问题,确保对标规范设置、刊播、发布、展示。坚持“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原则,注重城市小品创作,合理艺术性融入宿州创建LOGO和“心灵归宿、幸福之州”城市宣传语。

责任领导:邵卫东、段海军

责任单位:局创建办、埇桥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埇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责 任 人:韩  娟、王  军、梁  奎、何磊磊

完成时限:2020年6月25日前

14.根据《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宿州市绿化管理条例》、《宿州市城市容貌标准》按照“六定”(定范围、定人员、定内容、定责任、定标准、定巡查)工作标准,整合现有资源,科学调配管理力量、合理划分责任区域,量化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点、线、面(在“点”上:对主、次干道、重要节点、窗口地段采取定人、定岗形式重点守候执法;在“线”上:对主、次干道以定时机动巡查的方式进行执法管理;在“面”上:对背街小巷、公共区域等以定期巡查的方式开展执法管理。)相结合的方格式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工作,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的巡查。

责任领导:邵卫东、段海军、曹林海

责任单位:局机关、埇桥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埇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埇桥区市政(园林)管理所

责 任 人:全体网格员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

六、组织领导

成立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城区街巷综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祝永宏

副组长:邵卫东、段海军、曹林海

成  员:宋海燕、曹  明、尹贤民、韩  娟、王  军、

李  冬、梁  奎、孙庆坤、何磊磊、孟凡雷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邵卫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区街巷综合提升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城区街巷综合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细化工作要求,量化工作指标,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完善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效能综合评价机制、网格化责任机制、社会公众参与机制等工作推进机制建设。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工作联动,完善协商会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坚持项目推动,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排出年度重点项目表,定人、定责、定进度,建立项目分级调度制度。

(三)加强督导考评。对方案中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实施“四个清单”制度;强化日常工作督查、重点调度、督查督办、领导约谈等制度施行,加强预警提示和督促落实,加大平时考核;健全规范考核结果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教育有效对接的配套措施,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奖优罚劣导向,促进作风持续转变。

(四)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紧扣城区综合治理提升重点工作,从创新、民生、城市品质提升等重大主题策划实施各项新闻宣传活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对城市管理系统的先进理念和先进典型选树加大宣传,推出一批有深度有温度、有份量有质量的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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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9号)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城区街巷综合环境提升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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