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X40117/202109-00034 | 信息分类: | 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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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21 | 发布时间: | 2021-09-21 18:3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政策解读制度 | ||
审核人: | 初审:王军     复审:郭媛媛    终审: 段海军 |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上级出台的相关规范性业务文件和本单位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相关负责人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并积极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该网站公开。
第五条 职责分工。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局主要负责人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股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股室在起草单位规范性文件、以单位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对需提请区委、区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所在股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于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区委、区政府办审查。
第七条 队伍建设。各股室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