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X40117/202112-00009 | 信息分类: |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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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报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时间: | 2021-12-07 18:3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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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初审:王军     复审:郭媛媛    终审: 段海军 |
2021年,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认真贯彻区人大十届五次会议、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精神及落实区人大、政协关于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将办理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内部交办、督办、催办制度,及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流沟通,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办复工作的意见。通过不懈努力,由我局承办的2021年度区人大建议、区政协提案已案圆满办结。
今年,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协办),政协议案12件(协办6件),有关于缓解城区停车难,建设立体停车场的提案2件,有关于推进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提案4件,现均已办结。下面,就我局关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认为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决策水平、推进工作开展的重要途径,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区政府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后,局党组专门召开了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根据各股室的职能分工,及时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一一落实牵头领导和领办人、承办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机制,狠抓落实
针对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情况,我局坚持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了定期督查督办机制。明确由分管领导定期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了解办理情况,掌握办理进度。三是建立了实地调研与走访座谈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安排承办人员深入现场对代表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查看,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另一方面,通过走访座谈、面对面与代表、委员交谈讨论等方式,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确保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能够落到实处。
三、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了办理工作流程,明确建议办理工作的程序。
在办理过程中,对交办的每件建议提案都认真处理,追踪督办,按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并把答复意见书及时反馈给每一位代表、委员;另一方面与会办单位联系,共同协商、相互配合,以此保证工作更顺利进行。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前一阶段时间的努力,我局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区人大、区政协的要求和各位代表的期望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如:与代表交流沟通不够到位、听取意见不够到位等。下一步,我局将在区人大、区政协的亲切关怀和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各位代表委员的交流与沟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继续加快办理进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保证按时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任务,努力实现让领导满意、代表满意、群众满意的预期目标。
附: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2021年度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2021年度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宿州市埇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46号
关于缓解城区停车难,建设立体停车场的建议
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区机动车,尤其是私家车的拥有量迅猛发展,在车辆不断增多的同时,也带来停车难的问题。尤其在办公、商超、住宅、学校、医院相对集中的各繁华地段,停车难问题更为突出。现有车位明显少于所需停车数量,无序停车造成交通拥堵,给城市交通和市民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同时对我们创建文明城市带来很大影响。
目前,在老城区如汴河路、淮海路的各繁华地段固定建筑已形成,再要新建或扩建地面普通停车场的条件几乎不具备,城区还有不少老、小居民小区未配置地下停车场(库),地面停车位数量也有限。这些已定型乃至老旧的小区现状是无法重新规划建造常规的地下停车场(库),地面停车位增长空间有限,且往往以牺牲小区绿化用地为代价。“停车难”已成为城市发展的一个公共性难题。而立体停车场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其能够充分利用城市空间,向天空、地下要空间,通过立体停车场的建设,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为此建议:
一是加快城区立体停车场的规划进程。规划部门要将市区立体停车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特别是在老、小无地库的居民小区设立居民立体停车场,将它纳入统一规划和建设。
二是加快立体停车场的建设速度。在有限的土地上向空间、地下发展。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严重程度,采取分步建设,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办法,加快建设速度。根据地理环境条件,灵活采取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底层架空停车场、多层式屋顶停车场等多元化建设立体停车场。停车设施向立体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三是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停车场的建设和经营。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停车场的建设和经营,并给予优惠,鼓励建占地少、容量大、存取车辆安全方便的机械化公共停车场。
四是加强监管,建立智能引导系统。加强停车场日常监管,规范停车行为。
五是立体停车场建设要兼顾使用与美观。立体停车场建设要与周围环境相融入,与城市品位相匹配。要注重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外立面美化,对停车架外表进行适当修饰,为文明创建增光添彩。
答复:尊敬的卓强委员:
您提出的第46号提案“关于缓解城区停车难,建设立体停车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宿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停车管理工作,统筹制定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停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停车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做好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的用地保障,负责停车规划管理工作。我局会及时的把您的提案转达给相关的职能部门。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联系电话:3037001
(印章)
2021年4月25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宿州市埇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7号
关于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内容: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自2020年3月以来,我区便印发了《埇桥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为目标,不断提升埇桥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在努力改善我区人居生活环境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我组委员在走访调查后发现,在垃圾分类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淡薄。虽然街道旁、社区里都设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字样的垃圾桶,但是随处可见的垃圾桶并未使得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意识,依旧随心将垃圾丢进垃圾桶了事。
二是垃圾车清运垃圾表面化。环卫公司的垃圾车来清运垃圾时,也不管桶里到底装的是哪一类垃圾,都统一倒入,没有分类放置。这会造成可用资源的浪费以及塑料类垃圾无法自然分解导致的污染环境,违背了垃圾分类的初衷。
三是监督管理有待完善。目前小区垃圾分类事宜尚无完善的监管举措,对居民也好还是对清运车也好,可能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长此以往,人们垃圾分类意识还是比较低,甚至有些人还没有分类意识,甚至造成一些人贪图方便,垃圾随意处理。
对此,我们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要抓好社会发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认识,利用网络、短视频平台等现代媒体手段和报刊、公益广告投放等传统宣传渠道,让广大市民知晓为什么要分类、分几类、怎么分类。另一方面要抓好示范先行,要将党政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作为宣传的主要场所,形成“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培养建立一支垃圾分类指导员、环保志愿者队伍,发挥骨干引导作用。
二是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是个系统工程,除了居民先要分类投放,之后还要分类运输、分类运转、分类处理、分类加工利用,否则就会前功尽弃。因此要增加垃圾分类的投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投身垃圾治理,重点扶持垃圾资源循环再生产类产业的发展,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科技支撑,鼓励设立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专业化公司,让垃圾分类处理成为“一条龙”的产业链。同时立足社区,以物业管理人员、保洁员为兼职回收员,形成一个专兼结合、布点合理的回收网络。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由区、街道和社区建立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护机制,对环卫公司的垃圾集中收运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阶段性垃圾分类工作与经常性动态管理结合起来。同时也需要推出让广大居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的鼓励和奖励,从而让垃圾分类日渐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
答复:尊敬的沈倩倩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
按照《埇桥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埇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妥有序推进,2020年通过市场化运行的方式在埇桥、道东建立了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在其他9个街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并在全区公共机构开展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工作,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小区)建设工作总计覆盖3.24万户,其中,生活示范片区22834户,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9577户。134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和64所学校实施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埇桥区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垃圾四分类,即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在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全部按照统一标准张贴分类标识,实行分类收运。垃圾分类处理终端正在建设中,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小区)中配置了积分发袋一体机35台,可回收箱体35套,有害垃圾收集箱35台,智能两分类箱体166套,分类亭75个。并配备厨余清运车4辆,其他垃圾清运车2辆,电动厨余清运车5辆,可回收厢货车3辆,有害垃圾厢货车1辆,电动高压冲洗车6辆,普通电动三轮车6辆。
二、宣传引导方面
通过招聘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和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在学校、社区等场所持续发放各类垃圾分类宣传彩页、《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在小区墙面、大屏幕等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在分类桶旁安排专人定时定点进行监督和指导,不断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和开展垃圾分类,形成按规范投放垃圾的良好习惯。同时安排垃圾分类专职宣传员进入机关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专门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和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及学生的垃圾分类知识和环保意识。
三、法律监督方面
目前宿州市政府已出台了《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法、处罚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埇桥城管分局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在社区和学校周边向群众广泛发放科普宣传材料,引导市民按照《办法》规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49号)文件要求,2021年埇桥区将扩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埇桥城管分局会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对接和协调,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0%的工作目标。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于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将严格履行职能,广泛开展调研学习、积极听取民众意见,制订工作方案,不断改进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果。同时也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联系电话:3037001
(印章)
2021年5月25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三)宿州市埇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7号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打造美好居住环境
内容: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埇桥区为切实做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积极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公司,在埇桥、道东两个街道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在其余9个街道各选取一个小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设置了智能垃圾分类投放桶以及智能可回收物回收点,并设立了自动积分兑换点,提高了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促进了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虽然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群众参与意识还不够高。市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参与度不高,受传统生活习惯难影响,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关注和认知程度还不够高,特别是年龄较大的市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理解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
二是组织机构还不健全。现阶段,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机构仍为临时机构,人员多为临时抽调,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该项工作的快速、高效推进。
三是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还不完善。基础设施缺项,全过程分类难实现。现阶段,全市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厨余垃圾处理厂、粪便垃圾处理厂和绿化垃圾处理厂在全市还是空白,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还难以落实,制约了市民的分类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政治引领,推行“党建+”模式。加强区直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发挥好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的带头和引领作 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建+” 模式为引领,签订党员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通过党建引领、 领导带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战斗堡垒和先 锋模范作用,以党员干部为基石,带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生活垃 圾分类工作。
(二)全面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持续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结合主题宣传,积极开展集中培训和生活垃圾分类进学 校、进社区、进医院、进机关等活动,凝聚工作合力,营造浓厚 氛围,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落实督导考评,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区直各单位和试点小区的督导检查考核,切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检查考评机 制,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日常检查督查,将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评比考核,把生 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四)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复制推广。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 况,及时总结经验,在区管城区内逐步铺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答复:
尊敬的李晓路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打造美好居住环境”,现答复如下:
埇桥区2020年已经在试点小区和试点片区及全区公共机构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是一项细致且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居民等各方共同努力,逐渐形成良好分类氛围。针对您所提出的群众参与意识不够高、组织机构不健全、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还不完善的问题,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切实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培养市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营造浓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知晓率。
二是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动员能力,广泛发动党员,利用志愿奉献日等活动,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广泛组织入户宣传,派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落实专兼职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定时定点上岗,由指导员在生活垃圾投放桶点驻点指导,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记录居民参与情况。
三是加强区直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的带头作用。通过党建引领、领导带头,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带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强化业务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机关日常管理。加强督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区直机关单位文明创建考核及文明单位创建重要内容。
四是督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对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履行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居民卫生行动等相关要求纳入居民公约内容,促进居民行为自律。
五是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总结试点经验,逐步铺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0%的工作目标。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联系电话:3037001
(印章)
2021年5月25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四)宿州市埇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75号
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
内容:推行垃圾分类是我区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是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
存在问题:
(一)各级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属地管理责任压得不实,因各级各相关单位具体事务较多,还没有将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影响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速度及效果。
(二)市民对垃圾分类认识程度不够
根据现场调查,有些居民还不能够说出开展垃圾分类的意义,不知道如何进行分类。一些商场、超市等公共机构对开展垃圾分类的认识不足。就单位和个人来看,垃圾分类意识还没有转化成自觉行动,垃圾分类行为习惯还没有形成。宣传教育没有深入到家家户户,没有在全社会、全方位、全系统形成开展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三)资金投入不足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投入为辅。
(四)缺乏立法支撑
垃圾治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公益事业,伴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发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没有一个立法文件支撑,仅靠行政手段来推动,难以持续。我区应加大立法力度填补立法空白。
(五)先分后混问题还未有效解决
试点小区能够按要求完成分类,但全面推行分类收运与处理还有一定差距,先分后混问题还未有效解决。主要原因是分类运输设备还没跟上,末端分类处理还存在瓶颈。比如我市餐厨垃圾处置还没有出口;含重金属铅、汞的有害垃圾我市不具备处理能力,目前收运过程缺乏有效监管措施,收集后的垃圾只能暂存,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如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存在很大污染风险;可回收物处理系统还不完善,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分拣问题会日益凸显,大件垃圾也缺乏处理设施。
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
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政治站位,通过构建合纵连横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上下齐心协力的工作格局。一要纳入组织管理范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党组织职责范畴,形成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居委协调、物业参与“四位一体”工作体系。二要成立正式部门。鉴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期推进性,建议成立相应的政府分类机构,逐级配备足够的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调动民众参与热情。一是宣传教育与校园生活相结合。早日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体系,实现垃圾分类进教室、进教材、进课堂,培养一代人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并经常性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二是主流媒体与公共平台相结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注重推进城市大屏、墙体立面广告、公交宣传平台、石分美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及各物业、商超、企业宣传,通过公益广告、歌曲、宣传片、新闻报道等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面、密集型的垃圾分类宣传网络,全力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三是集中培训与入户宣传相结合。通过入户宣传、常识培训、疑难解答、集体观摩等形式,以各街道办、居委会为单位,作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主战场,进行专业的宣传培训。从而让垃圾分类理念和常识走进千家万户,引导社区群众化被动为主动,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
(三)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尽快构建完备的基础设施体系,一是完善前端基础设施,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方式,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内,配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础设施,满足民众源头分类基本需求,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最大化;二是完善分类运输设施,适时加大资金投入或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补足补齐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车辆,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运输需求;三是完善末端处置设施,协调相关单位,制定厨余垃圾处置、有害垃圾处置、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项目建设,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特事特办,加快手续办理、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尽快完成。
(四)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政府的投入是建好我市生活垃圾的基础和前提。垃圾分类工作无论是构建收运处置体系,还是组织宣传引导活动,都需要有力的资金保障。尽快做出合理的规划,做好2020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广泛争取各方面的资金支持,为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加快推进速度,确保高保准的完成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任务。
(五)加大垃圾分类考评和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督导考评,完善建立街镇、社区考核体系,切实发挥督导考评的杠杆撬动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完善调度、督导、约谈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加快督导推进。二是落实社会监督,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在小区公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收集运输单位信息,以及监督举报电话。严格行业监督,要求收集运输车辆安装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对收集运输过程进行监管;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查,对违规单位进行通报和处理。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进程,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条例及相关法规对违规单位处以罚款、取消特许经营资格等处罚。
答复:
尊敬的李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埇桥区2020年已经在试点小区和试点片区及全区公共机构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埇桥城管分局十分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多措并举,不断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完善硬件设施配套,提升分类效果。垃圾分类是一项细致且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居民等各方共同努力,逐渐形成良好分类氛围。现将埇桥区垃圾分类有关情况向您介绍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
2020年埇桥区制定了《埇桥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埇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动员党员干部、青年志愿者、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投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小区)
按照《埇桥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埇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妥有序推进,2020年通过市场化运行的方式在埇桥、道东建立了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在其他9个街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并在全区公共机构开展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工作,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小区)建设工作总计覆盖3.24万户,其中,生活示范片区22834户,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9577户。134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和64所学校实施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知晓率
通过招聘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和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在学校、社区等场所持续发放各类垃圾分类宣传彩页、《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在小区墙面、大屏幕等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在分类桶旁安排专人定时定点进行监督和指导,不断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和开展垃圾分类,形成按规范投放垃圾的良好习惯。同时安排垃圾分类专职宣传员进入机关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专门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和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及学生的垃圾分类知识和环保意识。
四、法律监督方面
目前宿州市政府已出台了《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法、处罚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埇桥城管分局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在社区和学校周边向群众广泛发放科普宣传材料,引导市民按照《办法》规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依法治理,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于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将严格履行职能,广泛开展调研学习、积极听取民众意见,制订工作方案,不断改进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效果。同时也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联系电话:3037001
(印章)
2021年5月25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五)宿州市埇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12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内容: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考察时指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近年来,为了把垃圾分类工作做细做好做实,国务院办公厅专门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专门下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了《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宿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了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视。
一、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情况
为了切实抓好埇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埇桥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为目标,一是印发《埇桥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二是按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城区实际,通过摸排筛选,将人口相对集中、社区管理较好的埇桥、道东两个街道列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分别将三八街道汇金广场、三里湾街道师范巷小区、南关街道锦润悦府、城东街道民得利小区、东关街道北苑小区D区、西关街道宋园西区、北关街道恒大御景湾、汴河街道汴水人家小区、沱河街道71处北苑世家小区等9个小区列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一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是通过市场化招标引入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为示范片区和示范小区配备专职和兼职的垃圾分类督导员,督导群众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四是及时组织对城区11个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市场化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据11月27日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召开2020年度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的统计数据:生活示范片区共计户数22834户,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共计户数9577户,总计32411户。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小区)设施设备已配置完毕并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正式实施。其中积分发袋一体机35台,可回收箱体35套,有害垃圾收集箱35台,智能两分类箱体166套,分类亭75个。配备厨余清运车4辆,其他垃圾清运车2辆,电动厨余清运车5辆,可回收厢货车3辆,有害垃圾厢货车1辆,电动高压冲洗车6辆,普通电动三轮车6辆。覆盖居民29831户,10月份领袋12100袋,10月份可回收减量42.7吨,巡检准确率达到81.18%。应该说:目前,埇桥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正在有序实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期走访了解的情况看,当前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宣传工作还不全面到位,居民的知晓率还不够高,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有的示范片区虽然是新建小区,但老年人的比例大、参与率低;三是多数示范小区人口基数大且密集,前期安装的分类箱无法满足投放需要;四是在生活垃圾分类顶层设计方面,法规制度还不健全。应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收集设施配置标准、收集运输规范、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的管理,垃圾分类工作的义务、责任等方面尽快出台规章制度,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方面应全面谋划并加以规范;五是发展不平衡,一些非示范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亟待全面推行。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入户、进校、进机关、进社团、进市场、进商超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分类的知识,营造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人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自觉增强垃圾分类的意识,形成自觉垃圾分类地习惯。
二是做好分类示范。充分发挥示范片区和示范小区志愿者队伍、专兼职垃圾分类督导员等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群体现场讲解、演示垃圾分类,一对一现场指导,提高居民群众参与率,切实将垃圾分类落实落地。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按人口比例投放安装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箱,确保满足居民群众投放需要。
四是健全法规制度。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市、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出台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收集设施配置标准、收集运输规范、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的管理,垃圾分类工作的义务、责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方面全面谋划并加以规范。
五是全面推进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制定“十四五"规划,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全面进行谋划,在前期示范带动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尽快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进一步改善全区人居生活环境,为宿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锦上添花。
答复:
尊敬的王霆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埇桥区2020年已经在试点小区和试点片区及全区公共机构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是一项细致且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居民等各方共同努力,逐渐形成良好分类氛围。针对您所提出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居民参与率低、法规制度不健全等的问题,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切实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培养市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营造浓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知晓率。
二是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动员能力,广泛发动党员,利用志愿奉献日等活动,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广泛组织入户宣传,派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落实专兼职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定时定点上岗,由指导员在生活垃圾投放桶点驻点指导,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记录居民参与情况。
三是加强区直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的带头作用。通过党建引领、领导带头,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带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强化业务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机关日常管理。加强督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区直机关单位文明创建考核及文明单位创建重要内容。
四是督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对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履行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居民卫生行动等相关要求纳入居民公约内容,促进居民行为自律。
五是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总结试点经验,逐步铺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0%的工作目标。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联系电话:3037001
(印章)
2021年5月25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六)宿州市埇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160号
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的建议
内容:
一、现状
城市居民小汽车的拥有量逐年快速增长,远超过城市道路和交通设施的发展,城市中心区域、学校及其周边、社区公共停车场供给与需求的尖锐矛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重大节假日期间,关键交通路面拥堵一度出现2-3小时无法疏通现象,解决出行难、停车难的呼声越来越高。
截至2019年底(数据来源:《宿州市统计年鉴2019》),宿州市民用汽车保留量约52.49万辆,其中私人小汽车约46.96万辆。宿州市城区城镇人口63.55万人,根据统计的30.4%的拥有量计算,宿州市市区民汽车保留量约19.065万辆(数据来源:宿州市埇桥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研究建议,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2:1至1.5:1,宿州市市区所需泊位为22.86~28.58万个,对此,市辖区在2017—2019年间已新建成9400个停车位(数据来源:宿州房产网),但停车难现象依然存在,仍有大量缺口。
二、问题及原因
(一)道路规划宽度不足
随着时代的发展,车辆的不断增加,本不宽敞的道路变得狭小拥挤,造成停车位设置不合理。如双向两车道的道路,在路边划线停车位,占用了非机动车道,造成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流,影响车辆通行且易导致交通事故。
(二)区域车位配比不足
堵点区域的老旧小区及学校周边车位配比不足,如市府巷周边小区等历史条件局限下设置车位配比不足,车辆无处停放。
学校周边接送学生车辆汇聚拥堵,甚至占据整条道路。一是学校周边区域无大型公共停车场容纳接送车辆;二是公共交通或校车配置不合理。
(三)地下停车场利用率不高
1.地下停车场环境差。大部分地下停车场因物业管理疏忽,“脏乱差”情况普遍存在,地下停车场昏暗、潮湿、通风不畅、容易淹水等。
2.停车价格存在差异。物业习惯于优先出租地面车位,地面车位租完后才考虑租地下,地面车位比地下车位更有价格优势。
3.停车智能化程度低。小部分地下停车场仍需人工管理,虽然不收费但是仍要停车进行操作,这期间就要花去数分钟,影响通行。
(四)路内停车位周转率过低
长期以来宿州路内划线车位未收费,有相当一部分“僵尸车”长期占据车位,车位使用周转率低,导致许多需要停车的居民无处可停,遍地找车位导致道路通行率下降。
三、对策及建议
(一)充分利用小区地下停车场
目前停车难的主要原因在于供应不足,因此应想方设法扩大停车供应。目前宿州市城区的住宅小区仍有部分地下停车场尚未充分利用,小区的物业及相关单位抱有高价出售的想法,进而导致居民望而生畏,导致部分停车位空置闲留的现象。在相关政策条件允许的大前提下,充分开发利用小区地下停车场是解决当下停车难的一剂良药。
同时也需编制重点片区地下空间规划,配建停车位,高度重视和加强小区对配建泊位的建设和管理,决不能把应由配建解决的停车问题推向社会。通过编制相关的片区地下控规,合理、有序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停车场,是破解停车难的重要途径。将地下空间规划与停车场规划相融合,规划成果互为一体,开发建设统一管控。
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泊位。立体停车库能够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停车设施的“上天入地”是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必然发展方向。目前的立体停车技术已可以利用一块7m× 7m的土地建设的立体式机械停车楼,能停50辆小汽车,平均每辆车的占地面积不到1㎡,利用小区地下空间和公共广场绿地下面的地下空间建设机械式停车场,基本上不占用土地面积。
(二)部分道路设置夜间停车点
设置限时停车泊位,并统一纳入全市停车管理系统。选择路内收费停车泊位的道路应保证车道宽度不少于 8 米,满足机动车停车后消防车依然可以顺利通过。同时,需要对车辆停靠时间进行明确限制,可采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并举的方式对道路资源进行严格控制。根据市民出行习惯,夏季市民出行早高峰为 07:00—08:30,冬季为 07:15—08:45;晚高峰为夏季 17:30—19:00,冬季 18:00—19:30。在不影响正常行车的前提下,晚高峰与次日早高峰之间的夜间时段,即20:00—7:00,则应采用相对宽松的管理策略,对内部停车泊位稀缺的居民区周边道路的路内停车采取限时停车政策。为避免车辆在白天持续占用道路资源,可以采取行政手段,对部分路段设置限时禁止停车。通过违停抓拍设备对白天占用限时禁停泊位的车辆进行抓拍,并纳入违章停车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开放部分单位停车场
利用老旧小区周边单位实现共享停车,将停车难的地点周边企事业单位内停车泊位纳入全市停车场统一管理,推动小区与周边单位、商场签订停车位共享协议,切实打破商业、就业、居住之间的沟通壁垒。通过老旧小区居民与企事业单位或商场错时共享停车泊位,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效率。
(四)大力整治乱停放和占用停车位的现象
加强对辖区内街小巷、人行道上乱停放车辆的管理,整治在内街、小区内的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全面清理小区内的“僵尸车”,腾出更多的停车位。城管与街道办共同配合,加强对临街商户乱占停车位行为的执法力度,对个别商户、住户利用物体故意占用公用停车位的行为进行耐心劝说教育和严厉处罚。
(五)鼓励公共交通出行
制定差别化的停车政策增加小汽车便用成本,走公交优先发展的道路,能从根本上有效减少小汽车的出行量。应对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应该分而处之。对于不同类型的停车需求应当采取不同的破解方法。其中,对于看病就医等需求,视为刚性停车需求,提供停车泊位。而对于公交覆盖范围内办公地上班、商业娱乐、就餐等出行所产生的停车需求,则应视为可转移的弹性停车需求。对于弹性停车需求,应鼓励市民选择公交等其他方式替代小汽车出行。
(六)积极推进停车智能化建设
国家《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推动停车智能化信息化。促进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强不同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进行停车查询、预订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彻底打破信息壁垒,将原先处于“孤岛”的信息通过大数据平台形成可以指导居民出行的有效信息资源,真正实现“一体联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
目前,我市已大大优化城区停车难问题,现已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多处停车场投入运行,纳入全市停车管理系统。随着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将逐步缓解我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答复:
尊敬的潘永委员:
您提出的第160号提案“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宿州市埇桥区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加强同市交警支队的协调配合,加大对城区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进一步规范城区的机动车停放管理,同时加强同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劝阻车辆乱停放行为,对占用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居民通行的违规车辆,及时联系辖区交警部门予以清理托运。我局会及时的把您的提案转达给相关的职能部门。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联系电话:3037001
(印章)
2021年5月25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