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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X40117/202207-00010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内容分类: 其他,气象、质量,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7-19  发布时间: 2022-07-19 17:3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部门反馈:关于对征求《埇桥区城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的部门反馈
人: 初审:孙庆坤     复审:郭媛媛    终审: 段海军

部门反馈:关于对征求《埇桥区城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的部门反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2-07-19 17:33 责任编辑: 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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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反馈:关于对征求《埇桥区城区防汛防涝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的部门反馈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

修改内容

采纳结果

备注

1

埇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无意见

 

 

2

埇桥区民政局

无意见

 

 

3

桥区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4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无意见

 

 

5

埇桥区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6

宿州市长途运输有限公司

无意见

 

 

7

埇桥区绿色家居产业管理服务中心

无意见

 

 

8

宿州市循环经济园区

无意见

 

 

9

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无意见

 

 

10

桥区卫健委

无意见

 

 

11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建议修改如下;

1、第 10 页职责,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工作(去掉下划线部分修改为并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2、第 295.4治安与医疗保障

(1)治安保障。公安部门(下划线部分修改为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负责维护应急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下划线确保前加上并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排水防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12

桥区发改委

无意见

 

 

13

桥区财政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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