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X40117/202209-00010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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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0 | 发布时间: | 2022-09-21 08:47 |
文号: | 埇城管〔2022〕2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孙庆坤     复审:郭媛媛    终审: 段海军 |
埇城管〔2022〕23号 签发人:祝永宏
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性成果,推动重大问题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宿安发〔2022〕14 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埇安全〔2022〕1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主要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市政工程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校园周边安全、燃气和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突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整治。“百日行动”要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相结合,做到同向发力、共同推进,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0个方面:
(一)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区领导批示指示涉及我区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15 条重要措施,省、市安委会具体工作举措以及我区63条责任清单落实情况。
(三)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部署开展情况。
(四)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六)区安委会7个督查组对全区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七)挂牌督办的3处重大火灾隐患(省级挂牌1处,市级挂牌2处)、2处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省级挂牌2处)整改情况。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各单位自查以及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事故多发的行业和地区有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九)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十)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补齐短板弱项,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开展疏导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疏导点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迅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事故。重点检查疏导点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疏导点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是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配合燃气企业结合入户安检,重点对用户擅自拆、改、装户内燃气设施,违章用气和使用不当等行为进行教育,使广大用户真正受到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用气意识。
2.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建设专项整治。
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建筑施工工程管控,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避险意识。要严格施工资质等级、安全资质审查核准管理,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三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排查,组织各管养公司对辖区道路、下水道窨井盖、路灯、行道树等进行深入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在重点路段要设置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警示标志。加大雨季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力度,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正常发挥。
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工程建设中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强化道路施工、园林绿化、路灯亮化施工等安全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到围挡作业,建筑垃圾日产日清。
3.开展市容秩序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济恢复加快,城区各商贸集聚区流动摊点和出店经营现象增多,道路上人流、车流增大,安全隐患增多,执法大队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便民服务原则,同时强化街巷市容秩序管理。加大对安全隐患多发路段市容秩序的疏导和监管,组织对各类占道经营行为、堵塞消防应急通道行为开展排查整治,坚决取缔门前乱堆放、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并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及救援工作。加强对大型综合体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周边市容秩序管理,严格管控临时性商业促销,安全防范措施及预案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以审批,对已审批的促销活动,如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应坚决取缔。加强对门头广告及其他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排查,特别加强对老、旧、残广告招牌的维护保养,督促业主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整改义务。
4.开展环卫保洁、公厕管理安全行动。
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大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护。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作业、防中暑、防雷击、防触电等,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车辆驾驶员安全行车再教育,严禁驾驶员出现超速、随意变道、闯红灯、饮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督促企业加强车辆管理。对各环卫作业车辆、生产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维护,确保设备运行良好。要落实好垃圾清运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易燃、易爆及存在火灾隐患垃圾的安全处理工作,防范火灾发生。督促指导垃圾分类项目实施企业加强垃圾分类用房及设施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改分类用房及设施的用电、用水、防火情况,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公厕管养企业加强公厕安全管理,突出对公厕化粪池(有限空间)、公厕内部电路、水管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市民安全如厕。
5.持续开展汛期安全整治
8月仍是防汛重要时期,各单位要持续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发布预警工作,为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环卫保洁等生产安全做好预警服务。各单位要根据前期降雨时内涝和积水点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疏通排水管网;严格落实防汛应急各项责任,加强排水管网、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再排查,提升防汛能力,确保汛期安全。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查缺补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投入,实施企业班前安全会议提示和企业内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企业一线。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经验做法,细化工作措施,在“百日行动”中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快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立即整改排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狠抓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分级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要对市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导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强督查督导。各单位要聚焦问题、突出专业、务求实效,对照主要内容,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督查检查工作贯穿“百日行动”全过程,各单位要切实将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企业。
(五)严肃责任追究。加强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导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并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手段推进工作,对推进不力或存在重大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祝永宏
副组长: 段海军 曹林海 王成甲 李 杜
成 员:宋海燕 曹 明 韩 娟 王 军 李 冬
梁 奎 何磊磊 李 郑 孙庆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督促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上报。
(二)加强工作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准备,广泛宣传“百日行动”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效,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隐患排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每月15日、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办公室。联系人:孙庆坤,邮箱:ahszyqcg@163.com。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