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X40117/202306-00009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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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发布时间: | 2023-06-26 17:08 |
文号: | 埇城管〔2023〕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防汛抢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孙庆坤     复审:郭媛媛    终审: 段海军 |
埇城管〔2023〕8号 签发人:蒋雪梅
关于印发《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防汛抢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防汛抢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2023年5月26日
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防汛抢险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城区街巷排水防涝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抢险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内涝灾害,特制定《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防汛抢险工作方案》。
一 、工作任务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涝,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动防范,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宿州市城区街巷排水防涝、灾害防范和处置。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防汛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防汛抢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决定成立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蒋雪梅
副组长:段海军、王成甲、李杜
成 员:李冬、韩娟、王军、梁奎、何磊磊、李郑、孙庆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李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值班电话:3037001。
(二)职责分工
按照职责分工,设市政(园林)组、环境卫生组、户外广告组、宣传报道组、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负责城区街巷防汛抢险工作的防范与处置。
1、市政(园林)组
组 长:王成甲
副组长兼联系人:梁奎
成 员: 李影、丁国军、李慧、张炯、谭建军、李士良、夏雪
(1)负责各街巷道路雨污水井、下水道等市政排水设施的清淤、疏通、检修、抢险、快速修复,确保排水畅通。
(2)负责区管地道桥及涵洞的清淤、疏通、检修、抢险、快速修复。
(3)负责对雨污排水管网和道路设施进行排查治理,对井盖(篦)错位、缺失和便道、路面下沉等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更换、修复。
(4)负责对路灯等职责范围内的用电设施进行排查治理,对毁损照明设施和设备及时修复,保证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及时切断因暴风雨倾倒的灯杆、断裂的电线等电源,及时移除障碍物,消除对交通的影响。
(5)负责防汛防灾应急抢险现场的临时照明,保障防汛防灾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6)负责对园林绿化设施进行排查治理,对倒伏、折断的树木、枝干等进行及时移除、修剪和管护,确保道路畅通。
(7)负责灾后对受损的绿化带进行补植补种,尽快恢复受损的公园、游园等场所设施。
(8)负责市政(园林)工程建设现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塌方、防坠落、防倒塌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按规定设置围挡、警示标志,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9)根据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抢险工作。
2、环境卫生组
组 长:段海军
副组长兼联系人:李冬
成 员:魏超、武强、王锐钢、赵圣海、赵周赛、赵德龙、武慧娟、周旭冉、王丹丹、路燕
(1)负责对主要街道两侧收水口、雨(污)水井口垃圾杂物清理,协助市政园林组对发现错位的井盖进行关闭。
(2)负责公共厕所和垃圾分类房等环卫设施的安全维护。
(3)负责对灾后街巷道路和区管地道桥下遗留淤泥、垃圾进行清理、清运。
(4)负责灾后利用清洗车、水泵车等设备对路面、基础设施等进行清洗,确保城市整洁干净。
(5)负责对水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修复,低水位区域公厕和化粪池的清理。
(6)在洪涝严重、时间较长、存在疫情隐患时,环境卫生组要及时开展工作,及时与城市卫生防疫等部门联系,配合开展疫情防治工作。
(7)根据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防灾应急工作。
3、户外广告组
组 长:李杜
副组长兼联系人:何磊磊
成 员:李郑、张标、朱明、张晓明、梅良君、袁翊、张海燕、彭涛、史士英、李军、权中、姚军、刘洋、刘浩
(1)负责重点排查治理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户外广告及悬挂物等设置牢固、安全、可靠。
(2)指导督促户外广告业主单位做好汛期广告牌破损、倒塌等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根据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防灾应急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 长:王成甲
副组长兼联系人:尹贤民
成 员:梁奎、武强、李郑、孙庆坤、黄雨
(1)负责与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络接待工作。
(2)负责防汛防灾简报、新闻稿件、采访稿件、先进事迹等宣传材料的文字形成、文字把关、材料报送等工作。
(3)负责防汛防灾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4)根据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防灾应急任务。
5、应急抢险组
组 长:李杜
副组长兼联系人:魏超、梁奎、何磊磊
成 员:组织抽调局机关、城管执法大队、市政(园林)、环卫人员组成33人的防汛防灾应急抢险队(名单见附件1)。
(1)负责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的组织、培训、演练和突击抢险救灾工作。在防汛抢险时,担负急难重险任务,按照响应等级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2)按照全区部署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参与全区防汛防灾应急工作,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做到召之即到,到之能战,战之能胜。
(3)根据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防灾应急任务。
6、物资保障组
组 长:段海军
副组长兼联系人:王军
成 员:韩娟、武强、李影、李郑、刘静涓
(1)负责做好防汛防灾物资储备工作,要及时检查,根据防汛防灾物资消耗和储备定额要求,抓紧补充更新防汛防灾物资设备,务必于汛前储备到位,做到物资品种、存放地点、联系人、运输车辆和调运预案“五落实”。
(2)根据防汛防灾物资消耗和储备定额要求,尽快补充更新防汛抗旱物资设备,于汛前储备到位。要采取社会代储方式,抓好防汛物资社会号料工作,做到物资品种、存放地点、联系人、运输车辆和调运预案“五落实”,所有防汛物资均由专人保管,统一调度,确保防汛防灾应急抢险所需。(物资储备统计见附件2)
各组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具体工作实施,及时将汛期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和结果上报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3037001)。
四、响应条件及措施
1.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巡查、检查城市排水系统及影响安全运行的市政基础设施。
2.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巡查、检查城市排水系统及影响安全运行的市政基础设施,做好排涝工作,同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市交通管理部门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3.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同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与水利部门协调做好提闸排水工作。
4.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做好城市内涝排涝和抢险工作。
五、汛情结束后的处置
1.清除道路杂物,保持道路畅通,清理、运送垃圾,扶正倾倒树木。
2.修复因汛情造成的设施毁坏,保障正常的功能运行。
3.补充防汛物资。
4.召开汛情分析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参与防汛抢险工作,确保防汛抢险工作扎实有效。
(二)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责任人、值班人员和担任应急分队的全体成员务必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违者严肃追究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股室、各单位必须增强防汛工作敏感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预测力、鉴别力、判断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认真落实值守应急任务。
(四)如遇紧急或突发事件,相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因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