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X40117/202309-00052 | 信息分类: | 人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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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7 | 发布时间: | 2023-09-28 18:05 |
文号: | 埇政人[2023]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宋良川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王军     复审:郭媛媛    终审: 段海军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经研究决定:
宋良川任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局长;
许大合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蒋军任区水利局副局长;
许从龙任宿州市埇桥区宿徐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埇桥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聘期三年),免去其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居东海任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蒋萌试用期满,任区发改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总经济师;
免去赵里区发改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