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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X40117/202311-00003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内容分类: 报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1-15  发布时间: 2023-11-15 20:0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2023年前三季度政务公开自查整改报告
人: 初审:王军     复审:郭媛媛    终审: 段海军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2023年前三季度政务公开自查整改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3-11-15 20:06 责任编辑: 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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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2023年前三季度政务公开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宿州市2023年前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问题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根据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未更新2023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报告

整改情况:已发布2023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报告

(二)政策解读方面质量不高,缺少高质量解读,解读形式过于单一。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整改,并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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