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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X40117/202311-00015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1-24  发布时间: 2023-11-24 18:0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部门反馈:关于对征求《宿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部门反馈
人: 初审:李冬     复审:郭媛媛    终审: 段海军

部门反馈:关于对征求《宿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部门反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3-11-24 18:01 责任编辑: 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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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反馈:关于对征求《宿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部门反馈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

修改内容

采纳结果

备注

1

汴河街道

无意见

2

城东街道

无意见

3

道东街道

1.由于街道、社区人员力量薄弱,大多数工作人员一人身兼数职,没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当中来,因此对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开展有一定影响。我街道认为街道和社区需要配备专职人员,增加街道社区基层编制,便于以后工作的开展及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街道社区配备专职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必然要解决专职人员的所需费用(工资、福利待遇、活动经费等)

3.建议按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包保各社区网格的市、区各单位人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及站桶巡查、入户宣传配合社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建议将其纳入考核机制内。

4

东关街道

无意见

5

南关街道

无意见

6

区供销社

无意见

7

区直机关工委

无意见

8

区住建局

无意见

9

三里湾街道

1. 希望上级领导部门能够在主流媒体多加宣传。良好的宣传氛围可以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2. 希望降低考核频次,维持原有的季度考核。

3. 宣传教育中组织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桶边值守督导工作,对街道和社区来说都是一个挑战,在人力和物力上严重不足。

10

西关街道

无意见

11

埇桥街道

《宿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考核评价表》 第3项分类投放内容,评分标准要求:1、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高,桶边值守人员;2、居民小区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投放点干净整洁无异味。

建议针对此项加强第三方垃圾分类公司考核。

4项关于分类收集及运输内容,评分标准要求“1、配足、配齐运输车辆,没有一类生活垃圾运输能力不足的扣0.5分;2、完善可回收物收运体系2分;3、厨余垃圾分拣率10%以下不得分”等。鉴于目前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由第三方垃圾分类公司负责,我们认为该项内容被考核对象应为第三方垃圾分类公司而不应将该项内容作为对街道的考核内容,且当前街道、社区实际无专门资金及人力保障该项工作。建议《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考核评价表》第4项关于分类收集及运输内容进行删除。在街道社区配备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加强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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