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B0X40117/202504-00004 | 信息分类: | 人事信息 |
|---|---|---|---|
| 内容分类: | 通知,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
| 成文日期: | 2025-04-25 | 发布时间: | 2025-04-25 10:55 |
| 文号: | 埇人社发(2025)6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关于王军等7人职务调整的通知 | ||
| 审核人: | 初审:王军     复审:郭媛媛    终审: 段海军 | ||
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区民政局、 区卫健委、 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经2025年4月25日局党组会研究:
王军聘任为宿州市埇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免去其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宋海燕聘任为宿州市埇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管理股股长,免去其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职务;
韩娟聘任为宿州市埇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财务股股长,免去其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计财股股长职务;
李雪婧聘任为宿州市埇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人事教育股股长,免去其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市容环境管理股股长职务;
李春聘任为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服务中心主任;
单海迪聘任为宿州市埇桥区三八卫生院院长(兼任);
邢艳聘任为宿州市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财务室主任。
聘任人员的责任、权力、待遇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国人部发( 2006) 70号)执行,聘期三年。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