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087751/202007-00015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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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投资促进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10:1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届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单位对区人大第51号“关于解决招商引资及本土已落户企业的土地产权问题的议案”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经过查阅相关合同,陈永军代表为我区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建议中提到的“减税降费为企业减负、实质性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难题”等内容,符合企业发展实际要求。建议在企业充分履行合同承诺的前提下,积极兑现相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努力营造一个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营商环境。
宿州市埇桥区投资促进中心
2020年 7 月 14 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