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087751/202305-00020 | 信息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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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投资促进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 发布时间: | 2023-05-24 15:3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政策解读】《宿州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葛子辰     复审:张倩    终审: 李坤 |
一、起草背景
“亩产”本是农业术语,这一概念被引入到工业,是指对工业企业实施综合评价,依法推动资源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实现亩均效益最大化。“亩均论英雄”起源于浙江,也是省委书记郑栅洁、省长王清宪口中的“高频词”。是政府摸清工业“家底”、优化资源配置、实施精准服务、倒逼低效转型的有力抓手;是企业找准产出效益最优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有效路径;也是助力“双招双引”、推进高质量发展组合拳最重要的招法。
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规模、速度、质效全面提升,但仍存在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转型升级发展不快等问题。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二、起草思路和过程
制定《意见》的总体考虑。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推动质量变革、动力变革和效率变革的有力抓手,形成以“亩均效益论英雄”的企业贡献评价导向,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完善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市统筹、县区(园区)实施原则,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实行差别化政策、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体现出“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范围和方向。《意见》充分体现了我市对标沪苏浙,学习省内先进地区经验,推动改革的决心。注重“评”“用”结合,实施科学评价、运用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现绿色高效发展。《意见》明确,适时实现全市规上及占地5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全覆盖,并考虑延伸到其他行业。实施过程中,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园区)进行扩大评价企业范围、增设评价指标等有益探索。在评价范围上,明确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占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施评价,设立免评、过渡期两类特殊情况企业,有特殊贡献、主板上市等企业可直接定级。
二是明确分类和步骤。《意见》本着指标精简、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指标设置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以亩均税收为主,各县区(园区)可根据实际自主增设其他评价指标。在评价中列出企业效益的“体检单”、开出分类施策的“处方单”,亮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成绩单”。在企业分类上,按企业评价得分高低排序,分A(优先发展类,前20%)、B(鼓励提升类,20-65%)、C(规范转型类,65-95%)、D(调控帮扶类,后5%)四个等次。在实施步骤上,坚持分步实施,第一阶段探索试行,到2022年底,以规上工业企业为主体先行先试;第二阶段推广提升,到2023年底,将占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纳入评价,各县区(园区)实现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全覆盖,形成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的完善政策体系并进行结果运用;第三阶段深化改革,到2024年底,全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逐步完善。
三是明确差异化和激励性。《意见》在工作推进上,充分考虑县区(园区)的产业发展不均衡现状,不搞整齐划一,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实施。在要素配置上,依据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实施差别化财税、用地等相关政策,加大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和叠加运用,重点推进亩均效益水平较低、高耗能高排放的低效企业全面整治提升;加大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僵尸企业的集中处置力度。在“双招双引”上,主攻“十大重点产业”,同时注重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意见》明确在资源配置上按照A类优先保障,B类积极支持,C类规范转型,D类调控帮扶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实施用地、用能、环保、财税、信贷等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