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2964152/201905-00145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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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5-14 | 发布时间: | 2019-05-14 15:5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行管理服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一、试点工作概况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房管局推荐我区列入国家首批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行管理服务试点区,针对现阶段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存在专业管理人员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探索建立一套较为完善、高效运行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让保障对象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形成显著试点成果向社会推广。
根据《埇桥区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我区政府性投资建设的公租房2756套(滨河花园小区1650套、东城康居苑小区1024套、水木清华小区82套)全部纳入购买范围。
购买的内容:除准入和取消以外的全部可以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障对象的动态监管、入住和退出,租金收缴、房屋使用维修养护、系统运行维护和综合管理事项等。
实施共分四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推进实施阶段、绩效评价阶段和经验总结阶段。
二、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1、委托第三方完成公租房运营服务购买服务成本核算并经区财政局审核;
2、完成对承接主体绩效考核细则编制,列入招标文件;
3、完成履约合同的编制工作;
4、区财政局已核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公开采购;
5、完成招采代理机构的推荐和摇号工作;
6、招标代理机构已初步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正在审核中,于5月10日前挂网招标。
5月20日前完成招采工作,5月底前与承接主体签订履约合同,移交并进驻公租房小区实施运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培育和引导“红色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公租房购买服务项目竞标,探索“红色物业+公租房运行”管理模式,构建党建引领、购买主体监督考核、承接主体具体实施、街道社区参与的管理体制。
2、6月份完成试点工作前期评估的工作,总结购买内容、购买方式、成本核算、推进实施流程、考核细则、合同的编制以及采购承接主体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3、12月份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完成经验总结,形成评估报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