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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2964152/202306-0000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综合政务,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7-03  发布时间: 2023-07-03 14:35
号: 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开通“军人优先”服务窗口的通知
人: 初审:李波文     复审:许曦文    终审: 袁化庆

关于开通“军人优先”服务窗口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发表时间:2023-07-03 14:35 责任编辑: 埇桥数据资源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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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军人优先”服务窗口的通知

各进驻服务窗口:

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工作,真正将保障“军人优先”服务工作落到实处,自即日起,设立“军人优先”服务窗口,军人军属、现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在各窗口办理业务时,只要出示相关证件,均可享受优先便捷的绿色通道服务。

请各窗口规范“军人优先”流程,对于先取号后办理的业务,由负责取号咨询的工作人员进行“军人优先”条件判断,符合条件的直接取号引导至相应窗口办理业务。相应窗口要做好解释沟通,办结手头业务后立即予以办理。对于无需取号直接办理的业务,由首位接待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军人优先”条件判断,符合条件的直接办理,依法依规优先为其提供全时段、全方位、全领域帮办代办服务,使军人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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