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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2964152/202403-00008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介绍,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3-18  发布时间: 2024-03-1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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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热点关注】年休假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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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年休假小知识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发表时间:2024-03-18 09:23 责任编辑: 埇桥数据资源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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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年休假小知识

1.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休年假?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哪些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 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3.换工作了,年休假天数怎么算?

职工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与累计工作时间直接相关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进一步对休假条件进行明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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