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86024976/202008-00008 | 信息分类: | 本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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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09:4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2019部门决算 | ||
审核人: | 初审:侯玉贞     复审:黄学广    终审: 陈民 |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2019部门决算
2020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动物卫生和渔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计划;监督和管理全区动物防疫、检疫、渔政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工作;承担动物产品安全和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本地区畜牧水产养殖业结构 、布局调整,品种改良,指导、引导畜牧水产业养殖生产。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中心本级决算和中心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与预算一致。
纳入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如下:
1、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本级
2、宿州市埇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3、宿州市埇桥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第二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649.0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649.08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48.86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养殖污染治理专项经费、产业扶贫经费等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560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7.28万元,占96.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0.31万元,占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56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9.25万元,占53.74%;项目支出2572.91万元,占46.2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58.7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458.7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43.16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污染防治、病虫害控制、产业扶贫经费等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2.7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47.48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污染防治、病虫害控制、产业扶贫经费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98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因取消检疫收费政府对动物卫生监管给予的补贴经费、人员增资、养殖污染治理专项经费、产业扶贫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0.85万元,占2.8%;卫生健康支出(类)54.51万元,占1.01%;节能环保支出(类)129.23万元,占2.4%;农林水支出(类)4941.87万元,占91.9%;住房保障支出(类)98.66万元,占1.8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3.65万元,支出决算为537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2%。决算数大于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污染防治、病虫害控制、产业扶贫经费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802.2万元,占52.16%;项目支出2572.91万元,占47.84%。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71万元,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死亡人员的一次抚恤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2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79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46万元,支出决算为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26万元,支出决算为1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项目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0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等。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1.54万元,支出决算为69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等。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费用和疫苗费用。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用于中小型生猪屠宰企业购置防控非洲猪瘟监测仪器设备。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根据省农业厅年中下达任务执行,用于粮改饲补贴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渔民机动渔船燃油补贴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动物防疫工资福利支出,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支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5.57万元,支出决算为6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3.09万元,支出决算为33.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个人拆迁补助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0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52万元,本年支出4.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个人拆迁补助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38万元,比2018年减少139.12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绩效目标评价预算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