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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LB901/201801-00029  信息分类: 基层站所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3-03  发布时间: 2023-03-03 11:3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符离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人: 初审:夏令     复审:郑小静    终审: 朱运东

埇桥区符离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文章来源: 符离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3-03-03 11:3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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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符离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所长:王士军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符离镇206国道路南镇政府斜对面

电话:0557-4081461

邮箱:fuli224@126.com

邮编:234101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工作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工作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

2、遵照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具体规划;实施上级下达的有关计划;参与街道总体规划的审核。

3、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利益,及时检查、制止违法行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并协调处理权属纠纷。

4、实施耕地保护和耕地开发、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计划地实施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5、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的征用、征收的各项基础工作和协调工作;审核上报农民宅基地用地手续;加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做好国土资源有关规费的征收工作。

6、依法实施国土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国土资源统计和动态监测;实施国土资源确权、登记、审核上报核发证件的基础工作。

7、实施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监督管理;依法做好类矿山企业采矿登记、审查及发证的报批工作。

8、实施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监测防治地质灾害。

9、实施测绘及地图出版物的监督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10、负责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和办理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批转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11、负责国土资源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12、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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