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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91/202205-00009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符离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5-17  发布时间: 2022-05-17 15:00
号: 符离政〔2022〕7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符离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 初审:夏令     复审:郑小静    终审: 朱运东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印发《符离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符离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2-05-17 15:00 责任编辑: 符离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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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符离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埇教组秘〔2022〕3 号)文件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重点工作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一)宣传教育全覆盖。各单位各部门和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同时通过在校内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向家长推送一系列防溺水安全提醒等形式,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充分利用广播、报刊和“两微一端”等,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在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版面,实现各村(居)全覆盖。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组织村(居)委会利用乡村广播等形式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

三是强化救护技能培训。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要会同应急办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要会同卫生院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学规划,加强排查干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确保及时诊断、及时治疗。

(二)排查整改全覆盖。

一是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各村(居)、中心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应急办等部门要对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各地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

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要测量水深,将水深、危险程度等要素标识出来),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三)联防联控全覆盖。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民政所要指导村(居)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各村(居)要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子,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水利部门要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识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各管理单位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城建所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应急办要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矿坑防溺水措施;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文化站要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并加强巡查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要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宣传部门要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

(四)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要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乡村振兴办要抓好防溺水公益岗人员管理,要在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期、午后和傍晚等重点时段,以及人群密集、学生来往、易发多发溺水事故的重点沟塘,视情增加巡查频次或延长值守时间。派出所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期一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研究, 制定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2022 年 5 月上旬完成。

第二阶段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问题整改。2022 年 9 月 20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升、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2022 年 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落实落细防溺水各项措施,切实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

(二)坚持预防为先,应急值守到位。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坚决打击谣言滋事等行为。

(三)突出常治长效,督导检查到位。镇直有关单位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四)严明工作纪律,追责问责到位。因溺水造成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已纳入宿州市平安建设日常督导考评体系,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在整个专项行动过程中,将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及学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1、如果青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委会或主管单位。

2、学校、村(居)或镇直单位接到青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拨打110、120求救并向镇政府报告。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附件:符离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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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符离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谢浩然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运东    党委委员

邵登高    中心学校校长

成  员:张孟男    派出所所长

薛  斌    司法所所长

黄  毅    经济信息文化广播服务站站长

柳丙亚    符离中学校长

代  超    卫生院院长

吴  剑    民政事务所所长

武  飞    中心校副校长

王士军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尹传征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刚    水利站站长

顾述峰    宿州市埇桥区恒瑞学校副校长

夏  令    党政办工作人员

邱  静    宣传干事

韩  威    应急办工作人员

曾  刚    信访办主任

各村(居)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武飞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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