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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91/202302-00004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卫生、体育、医疗,个人 发布机构: 符离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2-22  发布时间: 2023-02-23 08:28
号: /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符离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 初审:夏令     复审:郑小静    终审: 朱运东
政策咨询机关: 符离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57-4081224

关于印发《符离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符离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3-02-23 08:28 责任编辑: 符离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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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符离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各学校、幼儿园:

    《符离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符离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符离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努力营造稳定发展的教育环境,为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治理范围

结合实际,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范围包括:

1、严厉打击校园周边的流氓团伙等黑恶势力,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们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2、取缔清理和整顿校园周边地区非法、违规经营场所,特别是网吧、酒吧、游戏厅等经营性娱乐场所;

3、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进一步完善以校园门口半径200米设立道路交通标识、设置标线和减速带,大力整治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疏通道路,杜绝非法及超载营运,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4、整改学校内部安全秩序,集中排查校舍、食品安全、电路老化等潜在的一系列危险,并进一步宣传法律常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5、深化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严禁社会机构以研学实践、夏(冬)令营等名义开展校外培训活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分工

(一)各中小学:负责校园内的安全保卫及政治稳定工作。学校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排查校园内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建立健全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自在外租房居住。检查和整治校内治安隐患。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努力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二)派出所:负责查处打击校园及周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生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快侦快破;对侵扰学校及师生的流氓恶势力要依法严惩;加强校园及周边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加强对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为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努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

(三)社会事务局:负责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对网吧、歌舞厅、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等的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坚决打击;查处各种涉及反动、浮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娱乐场所;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经营秩序。

(四)城乡建设局:负责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合理规划校园周边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有碍师生正常教学和生活的建设项目。严禁校外单位和个人依学校围墙搭建任何建筑和设施。负责校园周边镇容镇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拆除校园周边的各类违章建筑。

(五)市场监管所:负责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诊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危害师生健康事故的发生,不得向校园周边200米内设置的文化娱乐场所、诊所等经营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

(六)司法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正常秩序。

(七)镇团委:负责学校和社区团、队组织建设,配合学校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护教育,积极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中心校: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学校做好校园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学校认真做好校园内部环境整治工作,清理整顿校园内违规经营的商业摊点,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保卫的各项措施,防范校园内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指导学校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纪律教育,加强学生管理,积极组织学校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九)安全办:定期、不定期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隐患,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生产秩序。

(十)社会治理局:负责镇综治委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校综合治理组织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将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统一纳入各村(社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办,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管理培训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布置工作,并形成制度,推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十一)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要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向居民、村民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一旦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积极参与协调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正常秩序。

四、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13日-3月21日

第二价段:9月1日-9月30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推动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研究推动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校园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营造宣传氛围。中心校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主动牵头、主动汇报、主动协调、主动落实。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立足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职责,积极履职,积极配合,积极沟通,积极作为,围绕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编写具体化、形象化的标语、口号等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

(三)完善工作机制。中心校要积极主动与派出所、市场监管、卫生院、安全办等部门联动协作,健全联防联动联治机制。加强涉教舆情应对处置,中心校要密切配合网信部门加强舆情应对预案体系建设,协调涉教网上舆情引导和调控管控,指导做好涉教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应对处置等工作。按照各自分工,各负其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也要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和解决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问责。领导小组将通过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工作的整治力度,切实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对不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不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关于印发《符离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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