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91/202403-00003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
内容分类: | 通知,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符离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发布时间: | 2024-03-19 17:32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符离镇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陈思宇     复审:郑小静    终审: 朱运东 | ||
政策咨询机关: | 符离镇人民政府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7-4081224 |
关于印发符离镇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符离镇 2024 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符离镇人民政府
2024 年 3 月 19 日
符离镇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方案
2024年是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质达标、全面冲刺的决战之年,也是符离镇创建卫生乡镇重要阶段,为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对标国家卫生乡镇各项标准,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阶段工作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前期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力争各项指标要求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管理水平和居民健康素养持续提升,实现国家卫生镇创建目标。
二、工作任务
聚焦群众需求和短板弱项,在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的基础上,以推进11项提升行动为重点,全力以赴补短板、抓提升、促达标,确保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常态长效。
(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持续完善辖区道路、照明设施、窨井盖、果皮箱及其他背街小巷等道路附属设施,道路功能、道路装灯率、窨井盖完好率等达到标准要求。持续开展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公共厕所配置完善、卫生达标,消除旱厕和不达标公厕。加强生活垃圾转运车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统筹推进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容器分类配置,公厕、垃圾桶点等环卫设施配置齐全,道路硬化平整,照明设施全覆盖。
责任单位:镇城乡建设局、镇派出所、各村(社区)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和工作网络,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积极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和群众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扩大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覆盖面,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乡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12345热线平台规范受理、及时反馈群众卫生投诉,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
责任单位:镇爱卫办、镇党政办,各村(社区)按责对标落实。
(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升行动。健全完善行业部门和基层单位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推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积极推进媒体健康科普传播机制,进一步提高健康知识和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宣传范围、频次和效果。推动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提质扩面,着力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持续构建“15分钟健身圈”,积极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进一步加强控烟工作,加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交通工具等控烟宣传和工作落实,彻底清除烟草广告。
责任单位:镇爱卫办、镇中心校、镇宣传办、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按责对标落实。
(四)镇容环境卫生提升行动。以中心村、背街小巷、建筑(拆迁)工地、废品收购站点、铁路公路沿线等为重点,集中开展镇容环境卫生整治,提高镇容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水平,有效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十乱”现象,清除卫生死角、占道经营等顽疾。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污水直排。加强镇区绿化工作,道路绿化及其他绿地养护良好,环境整洁有序。大力开展商业大街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加强流动商贩做到干净整洁、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镇环综办、镇城乡建设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派出所、镇人居办、各村(社区)按责对标落实。
(五)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大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废气污染控制,有效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治理噪声污染,加强禁鸣区设置管理。深化水生态治理,规范管理水源地,水环境功能区达到标准要求,消除黑臭水体。持续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加强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按标准提高医疗废物转运频次,规范收集处理医疗污水。
责任单位:镇城乡建设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派出所、镇爱卫办、镇农业农村局,各村(社区)按责对标落实。
(六)重点场所卫生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三小行业”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开展逐一排查登记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公共场所基本设置、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卫生管理等符合要求。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按要求配备卫生室和卫生专业人员,教学、生活等环境符合要求,规范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加强职业病防治,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工作场所监测检测和员工健康体检。
责任单位:镇爱卫办、镇中心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交管站,各村(社区)按责对标落实。
(七)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公勺公筷、制止餐饮浪费。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登记、保洁、消毒制度。重点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三小行业”和食品摊贩管理,有效治理证照不全、食品安全制度不落实、卫生条件不达标、“三防”设施不完善等现象。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管理集中供水、二次供水、直饮水机。
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爱卫办、镇环综办、镇中心校、镇城乡建设局,各村(社区)按责对标落实。
(八)农贸市场提升行动。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合理规划、规范设置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场所。强化日常管理,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亮证经营。加强商业大街基本信息公示、街区卫生秩序、街区公厕管理、病媒生物防制、创卫宣传等管理规范,设施设备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对街区活禽售卖区、水产品售卖区实施规范化改造提升,落实活禽销售区“三隔离”标准。临时便民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杜绝市场外溢、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卫生脏乱差等现象,保障周边镇容环境卫生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推动商业大街软硬件水平“双提升”。
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环综办,各村(社区)按责对标落实。
(九)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提升行动。完善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规范设置医院传染病管理部门、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等。加强慢性病防治,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落实严重精神患者规范管理。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资源提质扩容,实现 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重点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定期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持续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全面落实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监管。
责任单位:镇爱卫办、镇卫生院,各村(社区)。
(十)病媒生物防制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防制机制,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活动,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和“四害”生长规律,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消杀和环境综合整治,蝇、蚊、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巩固提升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达标成果。
责任单位:镇爱卫办,镇卫生院,各村(社区)按责对标落实。
(十一)创卫指标达标提升行动。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 56项数据评价指标,逐项梳理,对标达标,按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对已达标指标,进一步强化巩固,持续提升;对未达标指标,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办法,逐项攻坚,力争尽快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责任单位:镇爱卫办、镇城乡建设局、镇中心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有关村(社区)按责对标落实。
三、进度安排
(一)重点整改阶段(2024年2月)。对照交办各单位的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镇省级现场评估反馈问题和日常督查发现问题,逐条逐项、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各村(社区)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年度创建工作方案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全面部署落实。
(二)全面达标阶段(2024年3月)。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按照工作职责,对标对表、补缺补差,全面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加压加力推进工作。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项提升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开展创卫攻坚,确保各项指标和任务达标。按照要求高质量做好网上资料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充实、逻辑清晰、真实有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4月—年底)。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加强督查整改提升,补齐短板弱项,巩固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接受全国爱卫办评估,力争高质量通过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拧紧创卫工作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夯实行业和属地两个责任,各镇直单位、站所、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工作标准、时序进度,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健全各级爱卫创卫组织,配强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爱卫创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督办、亲自解决。分管负责人要抓具体、抓落实、抓协调。镇创卫办统筹协调各项工作,镇创卫指挥部10个专项工作组、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对照职责分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二)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各单位要对各自负责的每项指标、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想周全、弄明白、抓到位,不留死角和盲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快软硬件建设,使创建工作整体有序推进。要加强协调联动、条块结合,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属地之间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和市区两级共同落实的工作要及时主动会商研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落实,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卫无死角,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大工作督查调度力度。完善督查调度机制,加密加强督查通报调度,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整改抓提升。实行专项督查组日督查、日交办工作机制,督查督办组每周通报、整改反馈闭环机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奖惩,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确保创建工作政令畅通、行动统一、取得实效。
(四)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堵疏结合,在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方面下功夫,防止“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现象。深入践行创卫为民、创卫惠民理念,注重创建工作内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杜绝“关门迎检”“突击创建”“一刀切执法”等现象,不得以创卫为名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