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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55/202201-00019  信息分类: 美丽乡村
 内容分类: 公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蕲县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1-07  发布时间: 2022-11-07 08:2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情况说明:关于蕲县镇不申报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的情况说明
人: 初审:于从建     复审:于从建    终审: 苏峰

情况说明:关于蕲县镇不申报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的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 蕲县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2-11-07 08:20 责任编辑: 吴大锋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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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关于蕲县镇不申报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的情况说明

接区农环办[2022]1号《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的通知》后,我镇立即安排部署排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村,经查,我镇共14个行政村,已建成刘圩、蕲北新城、邱元、袁小寨、徐桥、忠陈、许寨等七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蕲县村、戴安村、白陈村均搬迁到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内,周王村、大江村、灯塔村、白安村也不符合省级美丽乡村申报条件,因此,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蕲县镇不申报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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