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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55/202203-00019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公告,卫生、体育、医疗,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蕲县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28  发布时间: 2022-03-28 11:3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疫情防控】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部分祭扫业务的通告(2022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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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部分祭扫业务的通告(2022年第5号)

文章来源: 蕲县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2-03-28 11:35 责任编辑: 吴大锋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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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部分祭扫业务的通告(2022年第5号)

清明节将至,外地返宿群众扫墓祭扫活动增多,加大了疫情防控风险。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避免祭扫活动人群聚集,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落实“外防输入”防疫总要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现就我市殡葬服务机构暂停部分祭扫业务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陵园、公墓采取临时封闭管理措施。自3月27日起,暂停骨灰安葬(放)和现场祭扫两项业务。全市各公墓、骨灰堂等人员密集的殡葬场馆(所)暂停现场祭扫业务。  


二、全市殡仪馆暂停遗体告别业务。自3月27日起,全市殡仪馆暂停守灵和遗体告别两项业务,遗体接运、暂存、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基本殡仪服务正常开展。殡仪活动严格控制人数,原则上仅限直系亲属参加。


三、倡导丧事活动一律从简从快办理,引导广大市民和在外的父老乡亲,暂不返乡清明祭扫。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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