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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55/202304-0002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公告,工业、交通,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蕲县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4-24  发布时间: 2023-04-24 09:42
号: 蕲县政〔2023〕15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政府文件】关于印发《蕲县镇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人: 初审:张婷     复审:朱金轩    终审: 王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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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关于印发《蕲县镇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蕲县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3-04-24 09:42 责任编辑: 吴大锋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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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关于印发《蕲县镇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镇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蕲县镇道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实际,制定蕲县镇低速 (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现印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蕲县镇低速 (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

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蕲县镇道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低速 (三轮、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低速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根据区交安联办《关于印发<全区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区交安联办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生产、销售、改装等源头监管, 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路面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伤亡交通事故,实现低速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生产和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 的非标低速电动车;
2.非法改装、组装、拼装低速电动车;
3.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接送学生、违规载货及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 重点道路
国省干道、县乡主干路及村村通道路。
(三) 重点时段
学生上放学时段、赶集及农民工上下班时段。
四、工作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组织宣传阶段 2023421日至5月底)
1.成立组织
成立低速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成员单位,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调度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村、镇直单位)
2.宣传发动
1)协调镇村广播、电子屏幕,广泛宣传低速电动车整治行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村、镇宣传办)
2 制作散发《致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销售商的一封信》。加大对生产企业、销售商的宣传力度,宣讲法律法规政策,让生产者、销售者熟知。(责任单位:镇市监所,配合单位:镇派出所)
3)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交通安全课,协助发放《致中小学生的一封信》,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使用、不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低速电动车,采取“小手拉大手”,发动学生对家长进行宣传、引导,争取广大家长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镇中心校,配合单位:镇派出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61日起,长期坚持)
1.镇市监所结合前期摸底排查情况,对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低速电动车的经营户依据职责进行检查,并依法查处。
2.镇交警二大队一中队交通劝导站对非法从事营运的低速电动车依法查处。
3.镇城建所对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低速电动车的经营户依法查处。
4.镇派出所关对违反通行规定通行的低速电动车交通违 法行为依法查处。
5.镇派出所对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 (长期)
对前期集中治理成效进行总结巩固,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管理模式。
五、职责分工
(一) 镇宣传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力宣传整治低速电动车活动的重要意义、法律依据以及开展情况,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危害性、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消费者维权知识,引导教育群众及经营户主动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不销售;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协调组织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镇综治办:开展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制定信访工作预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排查信访隐患,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解、疏散、带回工作;对以缠访、闹访和各种危害公共安全以及扰乱机关正常办公和信访秩序的上访人员和幕后指挥策划人员,信访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理。
(三)镇中心校:负责宣传教育引导在校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低速电动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接送孩子车辆的摸排工作;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学生家长不驾驶低速电动车,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四)镇市监所:负责依法查处、取缔非法销售低速电动车违法行为。
(五)镇派出所:印发《致中小学生的一封信》等宣传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作用开展全方位宣传工作,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形成正确的與论导向,使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做好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低速电动车统一行动,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督促快递、环卫等涉及民生车辆的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淘汰非标低速电动车,更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六)镇司法所:负责整治工作的法律支持、保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指导各部门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七)镇城建所:负责指导各村、各部门加大对销售商户的 “门前三包”管理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行为;参加低速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八)各村: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低速电动车整治工作;深入村组广泛宣传整治低速电动车工作的重大意义,适时开展整治统一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信访等维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强化政策服务,做好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履行“任务分工”的基础上,实行专项治理行动包保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 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村、各部门要针对整治工作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全方位、高密度跟踪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科学运作,确保稳定。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整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同时,对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对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公共秩序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加强督导,严格检查。镇不定期对各村、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工作敷衍了事、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约谈,予以通报批评。

426日前,各村、各成员单位要上报工作方案及一名联络员,每月25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1226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自20234月起,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联系人:张超;联系电话:13955709961

 

附件:蕲县镇低速 (三轮、四轮) 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包保

附件:责任一览表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人民政府

2023423


附件

 

蕲县镇低速 (三轮、四轮) 电动车专项

治理行动包保责任一览表

 


村名

包保班子成员

包村干部

备注

邱元村

 伟、王瑞芬

邱广勇

 

许寨村

 杰、王环宇

王亚飞

 

团结村

代红云

 

 

徐桥村

 

 

 

灯塔村

周凡凡

 

 

蕲县村

 

 

 

白陈村

吴巧巧

 

 

戴庵村

叶晓华

 

 

周王村

王德刚

 

 

袁小寨村

戴金海

张宝华

 

刘圩村

苗凤云

 

 

忠陈村

 

吴清忠

 

白安村

王环宇

 

 

大江村

戴金海

王振一

蕲县政〔2023〕15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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