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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55/202504-00025  信息分类: 决策公开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蕲县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21  发布时间: 2025-04-2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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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部门征集】关于印发《蕲县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意见的函
人: 初审:宋琪     复审:朱金轩    终审: 姬道旭

【部门征集】关于印发《蕲县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意见的函

文章来源: 蕲县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5-04-21 16:30 责任编辑: 吴大锋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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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征集】关于印发《蕲县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意见的函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蕲县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邮箱qxzdzb@126.com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22日

联系地址:埇桥区蕲县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qxzdzb@126.com

联系电话:0557-2656844

附件:1.《蕲县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蕲县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蕲县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 

(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遏制重污染天气发生,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宿州市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宿州市埇桥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疏堵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管控,狠抓落实,务求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其中午季(520日至720日)、 秋季(920日至1231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实现零火点,推进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认真执行市总河长 2 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落实严禁在河湖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工作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重点压实村组属地主体责任,各村要认真谋划,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一村一策,及早安排部署,落实举措,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完善综禁方案和工作措施,建立科学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镇实施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每个地块均明确户主姓名、收种方式、禁烧措施、秸秆处理、作物种植意向、农机保障以及镇、村包保责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以村为单元挂图作战,并定期填报工作进度表。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五老人员”、村民代表的带头作用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还田和农机管理。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畅通离田秸秆收储渠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于清运离田的地块,要严格采取限茬措施,确保留茬高度符合下茬农作物种植要求;对于秸秆直接还田地块,要确保收割后秸秆及时粉碎还田不留焚烧隐患。对于边角、零散地块等存在焚烧隐患的地块,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粉碎还田、离田集中存储等措施,消除焚烧秸秆隐患。

(三)实施包保责任制。为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包保制度,形成镇干部包村、村组负责人包地块、党员联户的责任网络。明确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是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两委”干部是直接责任人。

(四)加大巡查检查、采用新技术新手段。各村组要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巡查责任面积,成立应急小分队、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动员广大干部深入秸秆禁烧工作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加强对田间巡查工作的效能检查,认真落实现场检查、及时通报、及时处理。

加强“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创新巡查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埇桥区远程视频技防监管平台以及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进行网格化巡查,实现多维度监测预警,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秸秆焚烧行为,使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更加智能化、高效化。

(五)强化秸秆集中堆放场管理。及时收集清运秸秆,禁止将秸秆长时间堆放在田间地头、沟渠和河道边。镇有关部门积极协调电厂增加秸秆收储量,全力消化堆场的暂存秸秆,并多渠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现存秸秆堆场应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 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加强秸秆堆场防火工作,织密压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责任链条,明晰属地监管和部门管理责任,形成职责明确、条块结合的责任体系与工作合力。监督秸秆堆场所有人严格落实防火主体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定期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堆垛保存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雨措施,降低堆垛湿度,减缓堆垛氧化速度;已经储存的堆垛,能打散晾晒的尽量抓住当前有利天气进行晾晒;堆垛体积过大及间距过近,不利于堆垛内部散热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发现冒气、塌陷、有异味及温度超标的,应立即倒垛散热。倒垛时要注意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制2025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方案,重点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焚烧危害、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条幅、墙报、宣传手册、宣传车、宣传彩页、短信、微信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宣传,把秸秆禁烧政策、综合利用技术、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模式等宣传到每家每户,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的宣传不留盲点和死角。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反面事例及时曝光。

(七)强化应急处置镇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分队,各村组建一支30-50联防应急分队,配备消防车、风力灭火机、灭火器、大扫帚、铁锨等必要的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秸秆焚烧现场。各村要制定防止焚烧秸秆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持续性晴热、大风等极端天气,提前做好应急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每村至少配备大型旋耕机2台、中型消防水车2以上、小型水车若干,固定驾驶员,统一领导调度、建立微信联系群;保持完好状态,随时待命,处置各类应急情况。村级联防应急分队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通过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对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以及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

各村要认真开展日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隐患排查。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秸秆收储企业和秸秆临时堆放点要做好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设施配套到位并做好维护管理,设立专职消防岗位,责任到人。

(八)强化午秋收种服务。午、秋禁烧期间,各村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要结合乡村振兴工作,重点要帮扶困难群众、特困人群,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镇农业农村中心要强化技术指导,加大宣传,引导农民适时收种,不断掀起抢收抢种的热潮。

(九)严格奖惩。

1.严格火点认定。国家和省通报的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由省生态环境厅认定通报;国家、省、市和区级督导暗访和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由区综禁办直接认定;火点核销申请与实际情形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调查处理,同时不再受理该地火点核销申请。

2.严肃责任追究。

1)严惩第一把火,对出现全镇第一个火点(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村,参照区里第一把火进行处理,对火点所在村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发生在我镇 2  4 个火点的村,将火点情况移交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督查组、片区巡查组、应急队等人员履职不到位的,由纪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严查应急处置。督查、巡查组在禁烧期间要对应急物资情况进行检查,相关应急物资未落实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应急分队及各村应急人员,发现火情后要在 10 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灭火工作,能及时赶到未造成影响的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未能及时赶到造成影响的按影响程度分别移交纪委开展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3)严查值班值守情况。禁烧攻坚期间每个值守点要有人24小时值守,就餐实行AB岗。对于督查中第一次发现空岗、缺岗的,镇督察组对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空岗、缺岗的,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及以上空岗、缺岗的相关人员移交纪委处理开展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4)严查人防、技防落实情况。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在接到视频技防监管平台发出信息5分钟内相关村要立即反应,进行现场处置30分钟内将处置结果报镇综禁办。对未能及时处置到位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5)严查包保情况。镇干部包村、村组负责人包地块。各村要进行网格化包保,挂图作战,不能出现地块无人包保情况,在督查中发现地块空缺要立即整改,移交纪委开展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6)严查巡查问题。禁烧期间各村要加强巡查,各村书记要了解各村民组的基本情况。在上级督查中发现村书记巡查不到位、不了解情况的给予全镇通报批评,移交纪委开展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3.严惩恶意行为。

各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镇政府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给予经费保障,拨付费用作为秸秆清运、灭茬、灭火、技防和人员经费等。

(十)突出重点,加大督查问责镇委、镇政府成立2督查组7个片区巡查组两个大督查组分别负责浍北6村、浍南8情况督查,7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负责两个行政村认真落实现场检查、随时通报、及时处理。对督查中发现问题要督促村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将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及包保村组有关人员通报批评,视情况给予党政纪处理。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巡查发现未履职尽责的,经查实,将给予问责。镇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负责对督查组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给督查组进行核实督办。

(十二)落实市、区河长令,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令和区总河长1令,安排禁烧包保人员开展禁止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宣传、巡查工作。将禁烧巡查和对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巡查结合起来;对发现准备在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进行耕种的,要及时劝阻和清除。镇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巡查督查,发现耕种的,交办限期整改,相关村自交办之日起3日内完成整改的,不予追究,3日内没有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调度和组织协调力度。夏秋重点禁烧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加强综禁工作的督查、考核2督查组7个巡查组开展全时段、高密度、全方位的督查,严格落实禁烧工作问责制度。

各村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成立禁烧指挥部,下设秸秆禁烧联防队;联防队成员由各村选派人员组成,在田间地头设立帐篷严防死守,并随时待命处理焚烧秸秆引发的突发事件对不听劝阻违反禁烧规定的焚烧秸秆者,从快从重处罚,严肃追究。

各村是农作物秸秆综禁工作的主体,要落实区、镇宣传要求,确保宣传教育到每位群众;发动和督促农户积极做好综禁工作,“两委”干部及党员要带头;做好村级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包组、包户、包到地块,确保每个地块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处置,组建应急队伍,加强防控巡查,坚持 24 小时值守,严防第一把火,确保不出现火点。

(二)落实职能部门责任。镇直有关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思想,在镇委、镇政府的统筹调度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镇综禁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各类秸秆禁烧信息,为镇委、镇政府统一调度提供基础数据;每日报送收种进度,定期形成督查通报。

党建办:负责将各“两委”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纳入日常考核。

镇平安法治办:负责做好秸秆禁烧有关社会治安工作。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保中心向镇委、镇政府适时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推动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度和效果;对接卫星火点通报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巡查、暗访。

农业农村中心:负责指导农机农艺融合技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商品饲料化利用工作,完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的补偿机制,组织督促各村规范化做好秸秆集中堆放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通告全镇;加大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镇宣传办:牵头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宣传工作,加强舆情引导和舆论监测工作,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

镇纪委: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对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的,进行责任追究。

林业站负责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从快从重处理。

镇安委办:负责禁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划拨,指导各村做好资金的管理使用。

镇城建所:负责督促镇区及农村沟塘河渠、道路周边的环境综合治理。

镇交管站:负责组织开展辖区206国道、040县道等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打麦晒场督查活动,保障公路畅通安全

镇中心校、祁南矿学校:负责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细化活动方案,切实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镇供电所:负责农田和麦场内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件。

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推动综禁烧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蕲县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蕲县镇2025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方案

附件:3.蕲县镇2025年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

附件:4.蕲县镇2025年秸秆禁烧应急预案

附件:5.蕲县镇2025年秸秆禁烧      “两委”干部包保

附件:6.到户到地块责任一览表

附件:6.蕲县镇2025年秸秆禁烧包保人员一览表


附件1

 

蕲县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工作领导小组

 

      长:尹    代红云

第一副组长:姬道旭

    长:杜正奎  袁星辰      王德刚

    长:彭毛妮  陈志方  王雪祯    

    长:苗凤云  刘惠贞  刘治

      员:朱金轩  张小祥      白祥鹏    

于从建  杨国凡  王振一        

王海涛              

吴清忠  杨新民  陶云飞    

李子腾  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一楼,朱金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秸秆综禁工作的日常事务。


附件2

 

蕲县镇2025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包保责任人的管理,提高工作效能,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真正实现全镇“零火点”,特制定蕲县镇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

二、督查分组

浍北6督查组组长:朱金轩

      员:张婷、潘子航、宋琪石大钊、杨卫东;车辆保障石大钊负责督查区域:镇区、蕲县村、徐桥村、邱元村、灯塔村、周王村团结村等村级禁烧人员在岗履职、应急措施落实、应急处置等情况,督查6个村包村班子成员及划分片区巡查组在岗履职尽责情况

浍南8督查组组长:杨新民

      员:刘治、席佳、曹世宇邹邓、韩顿、顿向阳;车辆保障杨新民;负责区域:许寨村、白安村、忠陈村、白陈村、戴庵村大江村、袁小寨村、刘圩村等村级禁烧人员在岗履职、应急措施落实、应急处置等情况,督查8个村包村干部及划分片区巡查组人员在岗履职尽责情况

三、7巡查组分组

组组长:盛言冰

      员:综合执法大队2(韩建、胡耀斌)车辆保障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区域:许寨、白安。镇派出所安排10人(带队:杨毛闯,成员:吴青松、袁浩、王文峰、陈彬、王琨棚、王波、马磊、李辉、杨向驼)用于加强白安、许寨两村巡查力量。

组组长:李琳

      员:财政所2(王小四、李腾腾);车辆保障财政所;负责区域:白陈、忠陈

组组长:白祥鹏

      员:乡村振兴工作站2(李梅、李南);车辆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区域:戴庵、大江

组组长:  

      员:中心校2(马毅、王滨);车辆保障中心校;负责区域:袁小寨、刘圩

组组长:王海涛

      员:城建所2(金强、黄强);车辆保障城建所;负责区域:团结、周王

组组长:张春鹏

      员:市监所2(陈鹏、潘强);车辆保障市监所;负责区域:灯塔、邱元

组组长:  

      员:工作人员2(李刚、潘家路)车辆保障自规所;负责区域:蕲县、徐桥

巡查组职责

7个巡查组原则上全天候吃住在巡查村,不得无故离岗。每天不定点不定时巡查,每天早、中、晚不少于6次,尤其在禁烧重要时段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对当天督查发现的问题,发布督查通报立即整改。

巡查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落实情况。包括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秸秆禁烧工作计划方案等情况。

(二)农机农艺融合技术落实情况。包括农机农艺融合宣传、示范、推广工作的实施情况。

(三)应急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公开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督查制度;日常监管责任制度落实。

(四)人员责任落实情况。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工作开展情况。

(五)宣传发动落实情况。包括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宣传方案、媒体宣传等情况。

(六)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事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是否及时、到位。

(七)资金到位情况。禁烧工作经费使用等情况。

(八)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

(九)火点核查情况。做到有烟必查、逢烧必罚,发现一

起、查处一起、登记一起、上报一起。


附件3

 

蕲县镇2025年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切实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宿州市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蕲县镇2025年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秸秆禁烧政策,以全面禁烧和最大限度地科学利用秸秆作为工作目标,坚持宣传教育与正面引导相结合,大力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全面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最新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引导农民群众认清危害,克服陋习,为全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时间

午季:2025520日至2025720日。

秋季:2025920日至20251231日。

三、方法措施

(一)抓好政策宣传。一是集中刊播我镇关于秸秆禁烧的实施方案、《致农机手的一封信》《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以及签订《承诺书》等内容,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及具体工作安排,扩大秸秆禁烧工作的社会知晓率,提升农民群众秸秆禁烧的自觉性;二是重点宣传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离田灭茬、抛洒、直播等政策。

(二)开设专栏专题。蕲县镇从520日起,将及时发布禁烧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宣传工作推进情况等。

(三)刊播标语口号。全镇各村要利用横幅、宣传车、标语广播及时刊播秸秆禁烧标语口号,扩大宣传效果。

(四)加大监督力度。镇综禁办要全面、深入、及时跟进各村在秸秆禁烧中的工作进度,对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村以及违规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秸秆禁烧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

  长:陈志方

  员:曹世宇、张逸飞宋琪张婷、邹邓、潘子航、各村


附件4

 

蕲县镇2025年秸秆禁烧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提高我镇应急处置能力,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蕲县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快速反应的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以夏收夏种、秋收秋种期间不出现大气污染事故和各类火灾事故为第一目标;一旦出现火情,要做到“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二、预防措施

(一)组织保障。

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夏秋两季收割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各村应成立相应机构,做好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明确责任。

夏秋两季收割期间秸秆禁烧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各村“一把手”对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镇政府相关部门对夏秋两季收割期间分管的工作负相应责任。出现责任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

镇秸秆禁烧督查组负责组织秸秆禁烧督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相互沟通,互帮互助,同心同德,对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问责。各村在规定时限内,不管是离田还是灭茬还田,都要处理干净,绝不允许有火点出现。

(三)做好防范。

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组织2督查组7个片区巡查组,督促各村备齐必要的防火工具和物资,杜绝路边、沟边、树下堆放秸秆。加强对农户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管理,教育广大农民树立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夏秋两季收割秩序,切实防范和打击破坏、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村相应机构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许脱岗,值班电话和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镇巡查组和包保干部对各地块每天保持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巡逻、消防车辆不允许挪作他用。

三、应急办法

(一)应急准备。

1.应急人员:各村要成立应急分队,每个应急分队3050人。村应急分队由村干部、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组成。确保队员通讯畅通,保证5-10分钟内能迅速到达事发地点。

2.应急设备:镇配备消防车一辆,租用应急水车2、大型旋耕机1配备扫帚、铁锨、灭火器灭火机等,应急人员乘坐消防车;各村要配备2台以上中型消防车、2台旋耕机扫帚、铁锹、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同时各村要准备运送应急人员的车辆以及指挥时用的扩音喇叭。

3.区域联防:全镇14个村及1个镇区,由包村班子成员包片负责,落实责任。

周王村—王德刚、王  鹏;      灯塔村—陈志方、汪  浩;

刘圩村—苗凤云、邱  亚;      忠陈村—刘惠贞、吴清忠;

戴庵村  浩、        邱元村袁星辰、于从建;

大江村—苗凤云、王振一;      徐桥村—彭毛妮、王  兵;  

团结村—于  彪、王海涛;      白安村—姬道旭、年  涛;

许寨村—姬道旭、陈  帅;      蕲县村—杜正奎、王久强;

袁小寨村—王雪祯、张宝华;    白陈村—于  彪、张  超;

  —王海涛。

一旦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立即向镇指挥部报告,就近调应急分队进行支援。

(二)应急处理。

1.最先发现火情的个人或部门,应在第一时间直接拨打应急电话0557-26501190557-2656103,同时报告镇主要负责人和镇分管负责人。报告时说明起火地点、行车路线、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接到报告后,镇秸秆禁烧指挥部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有关村包保领导,迅速调集镇应急分队赶赴现场灭火,启动应急预案,视情调集邻村应急分队前来支援。

3.必要时,派出所警员到达现场维护现场及周边地段的公共秩序,疏散围观群众和无关人员,对抗拒执法的相关人员进行治安处罚。

四、善后工作

(一)事故调查。镇秸秆禁烧指挥部配合事发地的村和派出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起因、具体责任等展开调查。

(二)事故处理。根据调查结果,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发生火灾的村进行责任追究,对肇事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事故上报。镇秸秆禁烧指挥部负责将调查结果及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事故总结。有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镇应急分队队长:王德刚;成员:丁波、王士林、王战稳、谢长山、于争争、陶二磊、陈伟东、李江、牛加振、刘中伏、王旭。应急人员乘坐车辆由派出所、环保站、城建所保障,镇消防车驾驶员由派出所保障。



附件5

 

蕲县镇2025年秸秆禁烧      “两委”

包保到户到地块责任一览表

组别:

  

  

包保地块名、

面积及四至

(东、南、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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