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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LB903/201806-00023  信息分类: 内设机构
 内容分类: 其他,组织机构简介,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时间: 2024-06-14 10:0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芦岭镇民政所
人: 初审:朱峰秀     复审:安慕奇    终审: 陈海楠

埇桥区芦岭镇民政所

文章来源: 芦岭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4-06-14 10: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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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芦岭镇民政所

办公电话:0557--287614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234113

邮箱:1132285136@qq.com

办公地址:芦岭镇中兴大街镇政府院内南二楼

负 责 人:单明明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贯彻和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5.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6.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7.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8.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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