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903/201806-00023 | 信息分类: | 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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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组织机构简介,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发布时间: | 2024-06-14 10:0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芦岭镇民政所 | ||
审核人: | 初审:朱峰秀     复审:安慕奇    终审: 陈海楠 |
办公电话:0557--2876146
邮政编码:234113
邮箱:1132285136@qq.com
办公地址:芦岭镇中兴大街镇政府院内南二楼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贯彻和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5.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6.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7.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8.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