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298/202009-00005 | 信息分类: | 内设机构 |
---|---|---|---|
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芦岭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6-04 | 发布时间: | 2022-06-04 15:4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芦岭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目录 | ||
审核人: | 初审:朱峰秀     复审:安慕奇    终审: 陈海楠 |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实施部门 |
(一)创造发展环境 |
1 |
抓好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镇自然资源与规划所、经济发展办公室 |
2 |
改善软硬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
|
3 |
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 |
镇社保所 |
|
4 |
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 |
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站、畜牧站 |
|
5 |
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业集约化的程度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
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站、畜牧站 |
(二)加强社会管理 |
1 |
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保护耕地、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行政工作 |
镇中心校、派出所、民政所、社保所、安委办、文广站、卫生院、卫计办、自然资源与规划所 |
2 |
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
3 |
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 |
镇安委办、卫生院、畜牧站、医保办、卫计办、武装部、民政所 |
|
4 |
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 |
镇党建办、民政所 |
|
(三)提供公共服务 |
1 |
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广播电视、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
镇水利站、文广站、自然资源与规划所 |
2 |
加快农村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 |
镇中学、中心校、文广站、科协、卫生院 |
|
3 |
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 |
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站、林业站、畜牧站 |
(四)维护社会穏定 |
1 |
做好农村扶贫开发、五保户供养、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 |
镇扶贫工作站、民政所 |
2 |
积极创造条件,配合上级政府建立并落实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失地农民保障等制度建设 |
镇民政所、社保所、卫生院 |
|
3 |
加强农村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回应农民诉求,保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镇人大、综治办、派出所、 司法所、群众工作中心 |
|
4 |
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
镇群众工作中心、综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