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298/202307-00010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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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芦岭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发布时间: | 2023-07-24 08:5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芦岭镇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整改情况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朱峰秀     复审:安慕奇    终审: 陈海楠 |
我镇接到《宿州市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评估反馈清单》后,高度重视,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查缺补漏,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根据反馈,我镇存在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未公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信息缺乏落实举措;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未公开,2023年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进展信息未公开;2023年第二季度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情况、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台帐、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筹资筹劳信息未公开;本级政策解读不规范;2023年主动回应信息公开较少;2023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标准不明确等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我镇已公开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同时补充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举措,公开2023年1-6月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更新乡村振兴政策及相关工作进展,公开2023年第二季度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情况、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台帐、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筹资筹劳信息等情况,对本级政策解读进行了补充,并更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标准等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镇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全面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政策法规、财政资金、监督保障等信息的发布,保证信息内容的完善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围绕省、市、区作要求,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及时传达最新政务公开工作精神,同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业务交流,安排工作人员及时与有相关站所业务员沟通,针对性了解部门专业知识,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