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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98/202401-00014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芦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1-27  发布时间: 2024-01-27 15:03
号: 芦岭政〔2024〕3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芦岭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人: 初审:郭梦杰     复审:安慕奇    终审: 陈海楠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印发《芦岭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芦岭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4-01-27 15:03 责任编辑: 芦岭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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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芦岭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镇直部门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岁末年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制定《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埇桥区芦岭镇人民政府

2024127

芦岭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的目标和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对全镇各行业(领域)、各村(社区)开展一次全方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的时限和形式

为确保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成效,根据上级指示,排查时限为:即日起至农历春节假期(即日起至2月8日);

本次排查按照“宁可向前一步重叠、不可退后一步留下盲区”的基本原则,分两个层次进行。

(一)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由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属地检查:各村(社区)对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一)消防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医院、养老机构、学校、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等重点场所。各村(社区)要摸清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情况,针对辖区10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饭店、宾馆、网吧、KTV、洗浴场所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做好登记汇总上报工作(具体报表见附件2)。

(二)交通运输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电动三轮车专项治理。对交通安全标志缺失、防护设施不到位、路口路段视距不良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治理。

(三)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起重 机械、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动火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临边、攀登、登高、悬空、密闭空间作业的检查等。

(四)城镇燃气安全。重点围绕燃气安全“气、瓶、管、阀、环境”5 个方面,紧扣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等重点环节,紧盯餐饮、农贸市场、学校、医院、食堂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烧烤摊等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五)自建房屋安全。重点排查经营性自建房,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擅自改变既定用途或功能、将一般住房违规改为经营用途的房屋,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和辅助用房,有发生坍塌风险隐患的自建房等,及时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校外培训领域。要检查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设置是否达标,火灾危险源管理是否规范,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是否具备,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到位,培训期间值班值守是否强化,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是否规范,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是否开展,“六项严禁”是否违反等。重点排查未按规定配备室内消火栓、排烟设施情形;楼梯间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疏散楼梯间首层未能直通室外;疏散楼梯间内违规设置房间、开设门窗洞口、可燃物堆积疏散通道;未封闭楼梯间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窗户设置影响疏散的铁栅栏和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等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指导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切实提高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七)民政养老领域。重点检查民政养老机构合法性检查;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制定落实是否达到要求,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巡查和夜间值班是否到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常识是否熟练掌握等;针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电气线路老化等消防安全隐患;燃气使用单位未加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瓶装液化气违规使用“三通”、输气管设置不合理等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检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作业规程,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违规进行倒罐、动火、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未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非法违法“小化工”;延迟检修带病运行、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等情况。

(九)工贸领域安全。检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及消防通道畅通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

(十)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使用非法生产、未经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超过有效检验检测期限或国家明令淘汰、应当报废或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十一)烟花爆竹安全。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辖区内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重点检查是否存有药量、尺寸、重量明显超标和燃放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大的产品,特别是礼花弹(违规向零售店或者个人销售)、摔炮、鱼雷、二踢脚等违禁产品和手持式或药量超标的加特林、加装隔板垫板的“假大空”组合烟花等超标产品,是否存在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载明的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二)其他行业领域。校园、文化、电力、农机、畜禽养殖、水利、林业等行业领域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和薄弱环节,精准精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安全。

四、排查整治的有关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整治。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安全风险隐患,迅速组织人员奔赴一线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四个亲自抓”,即:亲自抓安排部署、亲自抓排查整治、亲自抓督导调度、亲自抓统计上报,确保排查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力排查整治。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是推进本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规定要求,牵头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督促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

(三)及时报送信息。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此次专项行动特点,此次专项行动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于2024年1月31日、2月4日上报本地、本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各村(社区)于2024年2月5日上报本地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登记表。

 

附件:1.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2.宿州市埇桥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摸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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