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298/202505-00008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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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介绍,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芦岭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5-16 | 发布时间: | 2025-05-16 15:31 |
文号: | 芦岭政(2025)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芦岭镇202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董浩     复审:安慕奇    终审: 卢美君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暂无 |
关于印发《芦岭镇202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芦岭镇202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芦岭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
芦岭镇202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遇制溺亡事件发生,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芦岭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增强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织密织牢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防护网,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实现“平安芦岭”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群防群治、标本兼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省防溺水新十条硬性措施,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坚决遏制各类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1、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吴浩学
组 长:郑思专
副 组 长:张强、彭艳娟、王顺发、李伟、叶晓华、徐芳、马长坤、刘书豪、申英华、王雯文、卢美君
成 员:徐超、朱楠、王莹、安慕奇、方丹丹、张良珲、刘开明、单明明、魏佳升、周元梨、陈路、孙娜及各村(居)书记
下设芦岭镇防溺水办公室,地点为宣传办,徐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为:孙娜、陈路、丁效峰等。
2、防溺水工作宣传教育组
组 长:徐 芳
副组长:刘开明
成 员:徐超、孙娜、陈路、各中小学校长
主要负责防溺水工作的知识宣传、警示标识设置、新闻报道、对外发布等。
3、防溺水工作现场应急救援组
组 长:马长坤
副组长:王 莹
成 员:周元梨、丁效峰、各村(居)书记
主要负责现场应急指挥,救援力量等资源组织与调度,处置溺水突发事件,保证现场应急指挥通信联络的畅通。
4、防溺水工作维稳处置组
组 长:李 伟
副组长:朱楠
成 员:陈路、丁志强、各村(居)驻村民警、各村(居)书记
主要负责维稳处置等工作,各村(居)应设立防溺水应急预案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四、工作职责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 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
村、社区:1.落实包保: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在本辖区内实行村、组包保责任制。2.宣传教育: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各村宣传标语不得少于5处。3.加强巡查:建立辖区内水域登记、巡查制度,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 认真填报重点水域排查情况登记表及水域巡查记录表;有重点水域的村、社区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在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4.重点人员关爱: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
中心校: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全面部署防溺水工作,认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防范责任。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一是要在校门口、教学楼张挂横幅、书写标语,营造浓厚的校园内宣传教育氛围,同时要利用板报、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二是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对学生安全提出具体要求;三是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上、下午放学前安全警示教育必须落到实处。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玩耍,不在无家长陪护的情况下游泳,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四是学校各班主任、任课老师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五是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及时劝阻学生私自结伴游泳的行为,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组织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家访,在确认家长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基础上,对学生及家长再进行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各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镇民政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全关爱保护机制,配合中心校开展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困难家庭给予相应救助。
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
镇妇联:对全镇留守儿童开展摸排工作,村包保人员再次明确联系的留守儿童,发放一封信,同时将回执联拿回。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督办、协调。组织开展检查、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是各村(居)、各相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工作组织,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