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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6X/202007-00087  信息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
 内容分类: 其他,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个人 发布机构: 大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07-14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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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2020安徽省宅基地确权新政策:这4种情况不能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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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省宅基地确权新政策:这4种情况不能确权!

文章来源: 大店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0-07-14 17:42 责任编辑: 大店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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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省宅基地确权新政策:这4种情况不能确权!

2020安徽省宅基地确权新政策:这4种情况不能确权!

宅基地是农民住房的基础保障,是农民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宅基地确权相当于为农民的不动产配上了“身份证”,更能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近日,安徽省发布了关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新政策,根据通知了解这4种情况不能进行确权!

一、2020安徽省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1.安徽宅基地确权什么时候结束?

根据发布的最新通知了解,安徽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将于2020年年底结束。

2.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对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完成地上房屋补充调查后办理登记。

3.未开展地籍调查抓紧实施

依法依规推动解决宅基地“一户多宅”、缺少权属来源材料、超占面积、权利主体认定等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登记颁证,努力提高登记率。


二、这4种情况不能确权!

1.乱占耕地建房不能确权

农民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基本农田上盖房的,不可以确权。

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建房不能确权

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不能确权。


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不能确权

买卖宅基地本身不合法,因此不能确权。

4.小产权房不能确权

小产权房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可以确权。

现在国家对宅基地管控越来越严格,如果不符个要求就不能办理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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