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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6X/202106-00008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大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6-08  发布时间: 2021-06-08 15:54
号: 大店政〔2021〕11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大店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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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店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大店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1-06-08 15:54 责任编辑: 大店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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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店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店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

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店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店镇人民政府

                           2021516

 

 

 

大店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

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着力提升油品质量,消除安全隐患,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42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21]9号)和大店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大店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实现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全面清除加油站点合规合法;非法油品来源全面切断,油品质量全面提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力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从事汽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的违法行为;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的经营的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开展整治)

(二)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由镇派出所牵头开展整治)

四、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至5月15日,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

(二)5月16日至6月30日,全面集中整治阶段

(三)7月1日至7月31日,总结巩固提升阶段

五、整治措施及标准

(一)全面摸底排查

镇委镇政府根据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鞋区内成品油市场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摸底排查。根据成品油经营单位、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的分布情况分类填报摸排统计表,为集中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二)全面整治到位

1.对证照齐全的合法加油站点,市场监管部门要在5月底前开展一次全面油品抽检。经抽检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要依法从重查处。

2.对摸排发现的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依据不同情形依法予以分类处置:

(1)对无证无照的非法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停业,由有关部门和行政村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采取整改或清除措施;对无证流动加油车和无资质油罐运输车辆依法予以扣押和行政处罚

(2)对有照无证、有证无照的非法加油站点,责令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给予经营者限期整改补办相关手续:对自行整改的,要全面复查核实,确保相关违法行为整改到位:违法违规经营主体自行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予以减轻或免于处罚。

(3)列入限期整改的,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要按照“违法行为要停止、相关设施要拆除安全隐患要消除”的总体要求,依法予以查外·对洗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对非法成品油经营站(点)是否保留提出意见,对不予保留的,要依法予以清除;对予以保留的,要尽快提出方案予以解决。

(三)强化追根溯源

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和口堂监管中,要严格要求所有成品油经营者建立索票索证制度,规范进货渠道。对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要倒查其油品的批发、仓储生产环节,查实非法油品供给渠道有效加强源头管控,全面切断非法油品流通链条。

(四)总结巩固提升

适时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清单中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核实销号。对非法流动加油车要组织力量错时巡查,对反复出现的非法加油站点要安排人员驻守名乡镇街道园区入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开展不定期滚动式排查,根据需要可安排多轮集中整治,严防反弹回潮。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彻底的区域挂牌限期督办。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建设,满足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做到疏堵结合。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严厉打击非法油品流通,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排查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强化“互联网+现代技术”智慧监管,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整治,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

镇委、镇政府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市场监督管理、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环保站、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城建所等主要负责同志及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蒋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负属地责任,相关单位负监管责任,牵头单位负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统一指挥调度统筹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的重大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社会共治。

(五)强化信息报送

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于每周三10:00点前,各单位将本周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含表五)。2021年6月28日、7月29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含表九、表十)报送的摸排表、处置结果表及相关工作总结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核。

联系人:蒋林;

联系方式:18133779609

  附件:1.大店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大店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大店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相    

      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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