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6X/202305-00021 | 信息分类: | 回应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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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 | 发布机构: | 大店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发布时间: | 2023-05-25 15:4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社会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涨了! | ||
审核人: | 初审:李雪纯     复审:祝贺    终审: 何维 |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