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6X/202412-00008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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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卫生、体育、医疗,个人 | 发布机构: | 大店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2-09 | 发布时间: | 2024-12-09 11:1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46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李雪纯     复审:朱伟    终审: 宋晨 |
潘慧代表(委员):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大店镇新建卫生院周边基础设施配套的提案”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大店镇人民政府积极向区政府申请,经副区长批示,由区城投集团具体实施。鉴于新院即将投入使用,为保证医院能够正常就诊,经区城投集团研究,同意建设大店镇新院道路及配套设施,现已安排安徽恒康实业有限公司对接有关部门完善资料,尽快完成报批手续。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大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7-2979101
大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