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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6X/202412-00008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卫生、体育、医疗,个人 发布机构: 大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2-09  发布时间: 2024-12-09 11:1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46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人: 初审:李雪纯     复审:朱伟    终审: 宋晨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46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大店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4-12-09 11:16 责任编辑: 大店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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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46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潘慧代表(委员):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大店镇新建卫生院周边基础设施配套的提案”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大店镇人民政府积极向区政府申请,经副区长批示,由区城投集团具体实施。鉴于新院即将投入使用,为保证医院能够正常就诊,经区城投集团研究,同意建设大店镇新院道路及配套设施,现已安排安徽恒康实业有限公司对接有关部门完善资料,尽快完成报批手续。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大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7-2979101

大店镇人民政府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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