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19/202312-00038 | 信息分类: |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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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气象、质量,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时村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发布时间: | 2023-12-29 08:5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雾霾天气防御预警 | ||
审核人: | 初审:朱星宇     复审:丁静    终审: 刘畅 |
类别(级别) |
雾霾天气防御预警 |
概 要 |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12月28日至30日,我区有能见度不足500米的大雾,局部有能见度不足200米的强雾。埇桥区气象台2023年12月28日19时09分变更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我区苗庵、蒿沟、灰古、朱仙庄、顺河、符离等大部分乡镇(街道)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局部地区能见度小于50米,请注意防范。 |
影响范围 |
全 区 |
防 范 要 求 |
1、警惕防范雾霾天气低能见度对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加强国省道干线、高速公路、码头等重要交通干线、枢纽的安全管理,强化道路巡检,及时采取交通管控和安全疏导措施,提醒驾驶人员注意雾霾,尤其是团雾的影响,小心驾驶。 2、防范持续雾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谨防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及心理疾病的发病率增加,积极佩戴口罩,做好应急管理和监测预防工作。 3、室外作业单位、户外活动的主办方及相关部门要科学研判雾霾天气对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加强安全管理,根据雾霾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救援准备。 4、新闻媒体、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要广泛宣传预警信息和防范知识,积极引导公众关注天气变化,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落实防范措施。 5、各镇街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防范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和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做好应急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