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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19/202505-0002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质量,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时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5-31  发布时间: 2025-05-31 08:03
号: 时村发〔2025〕16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时村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 初审:朱星宇     复审:丁静    终审: 朱春雨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57-4641103

关于印发《时村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村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5-05-31 08:03 责任编辑: 时村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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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时村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村发〔2025〕16号

关于印发《时村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时村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时村镇委员会

时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1日

时村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证全镇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埇桥区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禁烧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按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确保圆满完成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镇范围内全年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其中午季(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2月31日)确保实现零火点,使我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压实各村属地主体责任。各村要认真谋划,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早安排部署,落实举措,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

各村要建立科学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每个地块均要明确责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各村要“挂图作战”,充分发挥党员、“五老人员”、公益岗、村民代表的带头作用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还田和农机管理。各村要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畅通离田秸秆收储渠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秸秆直接还田地块,要确保收割后秸秆及时粉碎还田不留焚烧隐患;对于清运离田的地块,要严格采取限茬措施,确保留茬高度符合下茬农作物种植要求。对于边角、零散地块等存在焚烧隐患的地块,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粉碎还田、离田集中存储等措施,消除焚烧秸秆隐患。

(三)实施包保责任制。为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包保制度,形成镇级领导及包村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网格、公益岗及党员等相关志愿者等包地块的“三联包”体系。各村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其他村“两委”干部是直接责任人。

(四)加大巡查检查、采用新技术新手段。各村、组要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巡查责任面积,成立应急小分队、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

加强“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充分利用埇桥区远程视频技防监管平台以及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进行网格化巡查,实现多维度监测预警,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秸秆焚烧行为,使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更加智能化、高效化。

(五)强化秸秆集中堆放场管理。及时收集清运秸秆,禁止将秸秆长时间堆放在田间地头、沟渠和河道边。现存秸秆堆场应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加强秸秆堆场防火工作,织密压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责任链条,各相关村要指导和监督秸秆堆场所有人严格落实防火主体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定期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制定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方案,重点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焚烧危害、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宣传车、短信、微信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宣传,把秸秆禁烧政策、综合利用技术、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模式等宣传到每家每户,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的宣传不留盲点和死角。

(七)强化应急处置。各村要建立应急小分队,配备必要的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突发秸秆焚烧情况。要制定防 止焚烧秸秆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持续性晴热、大风等极端天气,提前做好相关应急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重点时段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通过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确保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及时灭火。

(八)严肃追责。

1.严格火点认定。 国家和省通报的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由省生态环境厅认定通报;国家、省、市和区级督导暗访和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由市综禁办、区综禁办直接认定;火点核销申请与实际情形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调查处理,同时不再受理该地火点核销申请。

2.严格绩效考核。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各村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严肃责任追究。

(1)严惩第一把火或火点数达到3个及以上的。依据相关程序对出现第一个火点(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村,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问责,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

我镇境内发生第2个及以上火点的,火点情况区纪委监委将直接调查处理,处理情况报市环委会。

(2)严查值班值守情况。禁烧攻坚期间要严守禁烧工作纪律,每个值守点要有人24小时值守,就餐实行AB岗。

(3)严惩恶意行为。派出所要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落实市、区河长令,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安排指导禁烧人员开展禁止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宣传、巡查工作。将禁烧巡查和对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巡查结合起来;对发现准备在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进行耕种的,要及时劝阻和清除。督查发现耕种的,交办相关村限期整改,相关村自交办之日起3日内完成整改的,不予追究,3日内没有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镇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调度协调力度,加强对禁烧工作的督查、考核;各村也要成立组织,强化组织领导。

2.成立时村镇禁烧问责小组,镇纪委专门处理禁烧期间党员干部禁烧不力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处理从快、从重、从严。

(二)坚决打赢今年禁烧战役

各村都要做好“两手”准备:天气许可,鼓励秸秆打捆离田,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天气不许可,立即终止秸秆打捆离田,全面实行秸秆粉碎还田。全镇上下要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大熔炉。充分发扬“深入一线、不怕吃苦、坚守岗位”的禁烧精神,各包保人员要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不畏困难,坚守岗位,在做好秸秆离田、还田和禁烧工作的同时,帮助农民做好播种工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零火点,坚决打赢秸秆综禁攻坚战。


附件:1.时村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领导小组

      2.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期间“九条禁令”

      3.时村镇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包保人员一览表


附件1:


时村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杰

第一副组长:李  勇、张  峰、郑  健

副  组  长:刘  辉、刘远方、刘  畅、李福展、顾贤权、朱春雨、王杰民、张福云、邓  浩

成      员:朱星宇、潘  超、陆  军、李小勇、朱志营、李绍军、张校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辖总督查组、禁烧问责小组及五个巡查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朱星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总督查组

组长:潘  超

成员:朱星宇、张  倬、宗  正、李  磊

职责:对全镇禁烧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督导。

禁烧问责小组

组长:李福展

成员:袁培琼、宁雷

职责:严肃查处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因擅离职守、敷衍塞责或工作不作为造成出现火点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以铁的纪律保障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巡查组(2个小组)

组长:马连里

成员:马  帅、陈  磊、杨兴明

职责:对林口、东风、奎北、营孜四个村的禁烧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督导。

(一组:马连里、马帅;二组:陈磊、杨兴明)

第二巡查组(2个小组)

组长:汤齐龙

成员:李道全、陈  坡、马云辉

职责:对梁寨、刁山、油坊、棒场四个村的禁烧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督导。

(一组:汤齐龙、李道全;二组:陈坡、马云辉)

第三巡查组(2个小组)

组长:丁  磊

成员:胡玉伟、叶  磊、张  羽

职责:对陈村、冲疃、胡梁、马楼四个村的禁烧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督导。

(一组:丁磊、胡玉伟;二组:叶磊、张羽)

第四巡查组(2个小组)

组长:宋接力

成员:李明峰、贺新芳、田建兵

职责:对时东、时南、从营、曹蒲四个村的禁烧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督导。

(一组:宋接力、李明峰;二组:贺新芳、田建兵)

第五巡查组(2个小组)

组长:蔡毛高

成员:李水源、丁  磊、秦  勇

职责:对付楼、大蒲、时西、红旗四个村的禁烧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督导。

(一组:蔡毛高、丁磊;二组:李水源、秦勇)


附件2:

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期间“九条禁令”


一、秸秆禁烧期间,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包保地块。禁烧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村主要负责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须写出书面申请交联系村班子成员审核签字后上报至镇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离开;村“两委”其他成员须写出书面申请交包村干部审核签字并经联系村班子成员审批同意,方可离开,请假条交镇党政办备案。

二、秸秆禁烧期间,严禁手机关机失联、不知去向,必须做到24小时通信畅通;

三、秸秆禁烧期间,严禁包保人员不佩戴袖章标识,在岗不在工作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四、秸秆禁烧期间,严禁不听指挥,各行其是;

五、秸秆禁烧期间,严禁午间、晚间饮酒;

六、秸秆禁烧期间,严禁传播不利于综禁工作的负面宣传言论、信息等;

七、午收期间,严禁联合收割机无人看管,保证做到机在人在;

八、秸秆禁烧期间,特别是网格内小麦一旦收割完毕,严禁无人看管、失管现象发生,确保轮岗值守无缝对接;

九、午收完毕,如土地墒情不适宜播种,严禁无关人员下地整理麦草,包保地块人员要尽职尽责劝其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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