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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79X/202202-00015  信息分类: 决策公开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发布机构: 褚兰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2-01  发布时间: 2022-02-01 16:19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埇桥区褚兰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人: 初审:张冠群     复审:蒋晓宇    终审: 刘虎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埇桥区褚兰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褚兰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2-02-01 16:19 责任编辑: 褚兰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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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埇桥区褚兰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埇桥区褚兰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3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给镇党政办(无意见也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邮箱号:cldzb4910104@163.com

联系人:马腾  0557-4910104

埇桥区褚兰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

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要求和消防救援局“2·18”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埇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埇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埇桥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摸清全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531日。

三、整治范围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

四、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为下列八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决不允许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

(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研判形势。35日前,村、各部门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本辖区、本部门内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精准施策,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尤其要加强对小作坊、群租房、培训机构的检查和整治力度,做到辖区内该类场所底数清、隐患明、整改到位。

(二)摸清底数实情。312日前,村、各部门等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宿舍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逐单位、逐场所填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附件2),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工作台账,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地见效。

(三)分级分类整治。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住宿人数39人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同步设置火灾报警器和迅响器;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如: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等)。住宿人数10人以上的,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分散设置2部逃生楼梯。自建房改为生产、经营和群租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严禁改建;已改建且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令关停、挂牌督改。

(四)防范突出风险。供电所要统筹推动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市场监督管理要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以及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加强常态化巡查检查,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村委会要配齐配足灭火器材和人员,成立组织,定期组织巡逻,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五)落实八条刚性措施。一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二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五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六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七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精准宣传教育。村、各部门,发动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醒,采取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运用农村广播等形式,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镇政府将邀请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镇、村消防工作负责人、网格员管理人等开展培训,提高防火巡查检查和宣传能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各村要以村组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居民观看学习《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辖区派出所结合每月消防宣传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的观看学习,并做好签到工作,将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到每家每户。

请各村将观看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签到表((附件一)盖章后与325日、425日前报送镇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期间,镇政府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工作情况,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确保整治成效,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

(二)加强综合治理。镇政府定期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并建章立制,实施隐患综合治理,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镇纪委将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今后凡此类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要压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等手段,督促责任主体将消防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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