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栏杆镇人民政府 > 机构职能 > 基层站所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2327/202001-00042  信息分类: 基层站所
 内容分类: 介绍,组织机构简介,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栏杆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时间: 2024-03-12 15:47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区供电公司栏杆镇供电所
人: 初审:朱约云     复审:郑健    终审: 张海平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区供电公司栏杆镇供电所

文章来源: 栏杆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4-03-12 15:47 责任编辑: 张绍伟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区供电公司栏杆镇供电所

所长:牛守亮

电话:4861281

邮编:234105

邮箱:3271381850@qq.com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栏杆镇政府向南200米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电价政策,搞好农村电费、电价管理。负责供电区域内农村10kV及低压电网的运行、为维护和检修管理。

2) 按规定受理客户的业扩报装申请,及时办理变更用电及临时用电等用电业务。对业务界定范围不属于供电所办理的高压客户申请,由供电所受理后转报上一级办理。

3) 负责供电区域内的抄表、审核、电费票据管理和电费收缴、合同管理和开拓农村电力市场。

4) 负责供电区域内计量装置和安装、更换、维护和管理。

5) 负责供电区域内10Kv及低压配电台区的线损管理。

6) 搞好农村供用电优质服务,认真履行供电服务承诺,树行业新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7) 搞好农村用电检查,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8) 建立和完善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基础资料,搞好综合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9) 做好供电所人员的培训考核,积极推广农电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进现代化管理

10) 完成区级供电企业下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其他工作任务。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