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27/202301-00008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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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栏杆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1-08 | 发布时间: | 2023-01-10 15:21 |
文号: | 栏杆政〔2023〕1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栏杆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朱约云     复审:郑健    终审: 刘毛飞 | ||
政策咨询机关: | 栏杆镇人民政府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7-4861202 |
栏杆政〔2023〕1号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实现田园清洁、环境清新、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为确实做好我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各村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栏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8日
栏杆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市场主体统一回收、专业机构处置”为模式,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监督、回收企业集中存贮运输、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规范处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工作,增强农药经营者、使用主体的环保意识,杜绝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乱扔乱弃现象,有效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逐步实现我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回收主体,在全镇范围内同意建立回收站(点)。坚持经营门店为回收主体,采取“谁销售谁负责”原则,并在各村合理建立回收站(点),做到每个村都要有统一回收站(点)。回收站(点)要设置专用的集中收集箱,回收站(点)应当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回收站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采取必要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和应急管理设施,防止残留农药泄漏造成环境污。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考核评价。镇农业综合行服务中心、环保站、环综办对各回收站(点)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测评价,各村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回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对在回收与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交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台账和管理制度。回收站(点)向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能力的企业单位转移农药包装废弃物时,应当建立收集处理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数量、重量、来源、去向等信息,并视情况与省级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
(四)推进规范运输与处理。各回收站应将集中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有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能力的企业单位进行规范处置。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渗漏。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条幅、电子屏幕等宣传方式,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环境健康危害教育。
附件:栏杆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栏杆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征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 永 党委副书记
成 员: 于红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朱约云 党政办主任
王沙沙 环保站站长
秦怀轩 财政所所长
吴常军 文广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于红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协调日常工作。
栏杆政〔2023〕1号 关于印发《栏杆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