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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27/202307-00032  信息分类: 决策公开
 内容分类: 通知,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栏杆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7-04  发布时间: 2023-07-04 15:4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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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栏杆镇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人: 初审:朱约云     复审:郑健    终审: 刘毛飞

【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栏杆镇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栏杆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3-07-04 15:48 责任编辑: 栏杆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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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栏杆镇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因栏杆镇人民政府工作要求,镇党政办起草了《栏杆镇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8月4日上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镇党政办(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有无意见也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邮箱号:langanzzf@163.com。

联系电话:0557-4861202

栏杆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栏杆镇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

为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工作要求,守住耕地红线,按照“尊重历史、疏堵结合、遏制新增、联防联控”的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对“两违”行为“零容忍”的工作目标,严厉打击镇村范围内私搭乱建行为,切实将新增“两违”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逐步清理遗留问题,确保实现“新增违法零增长、历史违法负增长”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划分

栏杆镇成立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宣传、排查、协调、整治等工作,下设3个工作组。

1、第一工作组:辖小集村、化楼村、阚疃村、栏西村、栏东村、路疃村

组长:杨  

成员:刘明玉  黄元亮  张敬修  谢顶顶  夏翠萍

2、第二工作组辖石河村、大旺村、石相村、新庄村、段楼村、韩村村

组长:张  

成员:于红旗  王小斌  张传明  侯孝章  黄元明

3、第三工作组辖柏山村、张疃村、王庄村、孙楼村、安水村、丁李村

组长:张已先

成员:孙    郭大伟            

职责:

1、各工作组重点负责对本辖区内发生的“两违”行为,由组长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实,开具停止违建通知书,责令违建单位(户)限期做好整改工作。对拒不整改甚至顶风抢建的,按法律程序组织拆除。

2、各工作组除重点督查本组所辖村外,也可对其他工作组所辖村进行督查,随时发现、随时制止。镇根据三个工作组所包村工作情况,经研究后可进行调整包保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统一组织进行互查评比。

3、对发生“两违”行为影响较大需拆除的,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镇直相关单位和三个组全体人员、属地村共同实施拆除,分工不分家。

三、工作要求

(一)宣传全覆盖,并长期坚持。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利用网站、“两微一端”及宣传栏、横幅、流动车、广播、印发宣传单、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个严禁”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宣传力度,全覆盖持续宣传“两违”管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提升群众对“两违”专项整治及管控整改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摸排无死角,并长期坚持。各村负责梳理排查 2023 1月份以来辖区内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重点是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林地、河道两侧等农用地建设的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少批多占、擅自改变批准用途、不按照批准规划实施等建设项目,乡、县、省、国道及高速公路两侧 100 米范围内及镇规划区范围内,2023 年卫星监测违法用地图斑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形成台账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要到位,并长期坚持。各工作组根据调查摸底台账,逐宗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完善手续一批、备案一批、拆除一批”的整改措施。加快整改销号,定期上报整改工作进度。镇直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严肃查处“两违”行为,并进行公开通报。对巡查发现单位(个人)存在“两违”行为迹象,迅速处置干预,现场制止违法行为,积极劝拆、帮拆,消除违法状态。对制止无效,强行建设的,要及时组织力量现场处置,确保完成“坚决遏制增量,积极消化存量”工作要求。

四、工作职责

(一)镇级工作职责

1、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 20231月份以来,辖区内发生的“两违”行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针对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卫星监测、巡查发现、群众反映、各级交办等线索交办的问题台账,逐宗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一地一策”,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负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和产业及公共服务类“两违”问题的查处工作。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移交镇纪委监委予以严肃处理,并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做好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拆除复耕后验收工作。

2、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依据职责积极推进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问题查处,并配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拆除复耕后的验收工作。

3、镇城建所:负责对施工企业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4、镇林业站:负责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两违”问题。

5、镇水利站:负责查处非法占用国有河道“两违”问题。

6、镇信访办:负责协助镇村做好专项整治期间及后期上访人员的接待、处理、矛盾化解等工作。

7、派出所:负责配合镇村维护“两违”问题拆除现场秩序,防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8、镇宣传办:负责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公开暴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作用,起到打消“两违”当事人的侥幸心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9、镇供电所:全镇需建设住宅类房屋户、建设生产经营性大棚户、厂矿企业单位,建设前需经镇政府同意后方可供电。未经镇政府同意,擅自为个人或单位供电的,镇政府将通报给区供电主管部门。

10、镇纪委监委:负责调查处理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反映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线索。

11、镇督查办:由党建办和镇纪委监委联合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督查、通报和考核工作,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督查督办,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予以严肃处理。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度,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约谈会、调度会、奖惩大会。

12、其他镇直相关部门:依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二)村级工作职责

1、压实责任:各村要依托原有的网格化包保制度,严格落实“两违”网格化巡查上报制度,对辖区内发现的新增“两违”情况时,要第一时间有效进行制止,并上报所属工作组组长进行整治。因工作失职,对辖区内新增“两违”的行为,未制止、未上报的,一律由所在村进行整治,所产生的费用和后果,均由属地村承担。

2、失职追责:因村级工作不力、刻意瞒报漏报或未进行有效制止也未上报,被卫星监测、巡查发现、群众反映、各级交办等线索新增一例“两违”情况的,经党委研究对相关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网格责任人根据情节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经研究后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为三星级干部及以上等次。

五、申报程序

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审核→镇复核→办理手续”的程序进行办理。

群众有意愿建设住宅类房屋或建设生产经营性大棚、厂矿企业的,由村级负责告知群众向村级进行申请,村级审核签字后报镇规划所或国土所(凡建设住宅类房屋的报镇规划所,凡建设生产经营性大棚、厂矿企业的报镇国土所),规划所或国土所根据职责范围安排人员现场复核。符合办理相关手续条件的,及时给予申请人进行办理。不符合办理相关手续的,向申请人解释清楚,相应工作组安排包村人员协助村级制止整改到位。

    附件:

1、栏杆镇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栏杆镇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人员安排表;

3、栏杆镇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摸排周报表。

 

 

            

 

 

 

 

 

 

 

 

 

 

 

 

 

 

附件1

 

栏杆镇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史超波  人大主席

            刘毛飞  党委副书记

            李 永 党委副书记

     员: 王 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郑 健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 亮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硕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苗俊彦 副镇长

卜加庆 副镇长

刘晓天 人大专职副主席

杨 超 国土所所长

张已先 城建所所长

张 帅 规划所所长

张卫生 民政所负责人

于红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韩 峰 林业站站长

     韩守领 司法所所长

         牛守亮  供电所所长     

         陈 峰 派出所所长

     秦怀轩 财政所所长

     武方利 水利站站长

     吴常军 经济信息文化广播服务站站长

     王沙沙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站长

     张桂红 经管站站长

     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国土所史超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永同志兼任副主任,杨超、张已先、张帅、于红旗四位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2

栏杆镇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人员安排表

工作组

所辖村

组长

包村人员

备注

第一工作组

小集村

 

刘明玉

 

化楼村

刘明玉

 

阚疃村

黄元亮

 

栏西村

张敬修

 

栏东村

谢顶顶

 

路疃村

夏翠萍

 

第二工作组

石河村

 

于红旗

 

大旺村

王小斌

 

石相村

王小斌

 

新庄村

张传明

 

段楼村

侯孝章

 

韩村村

黄元明

 

第三工作组

柏山村

张已先

 

 

张疃村

郭大伟

 

王庄村

 

 

孙楼村

 

 

安水村

 

 

丁李村

 

 

    备注:1、各包村人员,每周至少到所辖村全覆盖排查1次;2、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表格的方式向各组长报告;3、全程参与并指导好所包村的排查、上报、制定措施、整治等工作;4、各工作组组长负责本组全面工作。


附件3

栏杆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摸排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违法主体

姓名

发生时间

用地位置

涉及面积

耕地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建筑物面积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网格责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村主要负责人:       工作组长:              包村干部:            包片领导班子:

备注:本表于每周五上午11:00前,报镇国土所统计,下周一例会通报。

附件

栏杆镇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持之以恒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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