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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27/202311-00012  信息分类: 决策公开
 内容分类: 通知,科技、教育,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栏杆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1-14  发布时间: 2023-11-1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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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栏杆镇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人: 初审:朱约云     复审:郑健    终审: 刘毛飞

【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栏杆镇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栏杆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3-11-11 09:41 责任编辑: 栏杆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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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栏杆镇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因栏杆镇人民政府工作要求,镇党政办起草了《栏杆镇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12月11日上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镇党政办(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有无意见也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邮箱号:langanzzf@163.com。

联系电话:0557-4861202

栏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1日

栏杆镇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

巩固水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辍学问题,确保实现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以上的目标,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号)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坚持依法控辍,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一)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政府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防止辍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实现控辍保学目标。(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配合责任单位:各)

(二)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对控辍保学重点对象开展经常性家访,做好思想工作,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帮助;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派出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配合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各村)

(三)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社保所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作用。(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配合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民政所、司法所、社保所、文化站、市监所、团委、妇联、镇残联、各村)

二、提高质量保学,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四)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强化课程建设和对教育教学评价工作的研究,加强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建立学区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完善对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在线课堂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愿意上学。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

(五)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结合我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通过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鼓励因地制宜为农村普通初中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职业技术教师。(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

(六)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各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配合责任单位:各)

三、落实教育救助,健全应助尽助机制

(七)落实教育救助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家庭学生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少年给予资助。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费。对因病、因残等原因不能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给予相应的教育救助。(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配合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民政所、司法所、财政所、残联、各村)

(八)健全应助尽助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给予资助。对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免除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劝返复学适龄儿童少年,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措施,保障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促进学生胜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配合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财政所、各村)

四、强化保障防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动等因素,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视农村学校规划建设,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学校和教学点,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各地实际,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辍学。要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供应午餐、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配合责任单位:派出所、财政所、自规所、残联、各村)

(十)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大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支持力度,积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加快“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促进农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配合责任单位:各村)

(十一)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确认辍学或者联系不上的,区教育体育局汇总后按程序报区政府。对标注为其他离校的,要说明具体原因。中心校要加强学生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偏远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等作为重点监测点,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通过学籍系统户籍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督促无身份证号儿童少年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及时发现未入学和身份信息有误的适龄儿童少年。教育、司法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服刑人员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配合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残联、各村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十二)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摸清学生辍学情况、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配合责任单位:各村

(十三)强化督导问责。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体系。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导,中心校要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和奖励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配合责任单位:纪委、各村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及《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和辍学劝返复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牵头责任单位:中心校;配合责任单位:宣传办、司法所、镇团委各村

 

附件:1.栏杆镇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栏杆镇控辍保学制度

3.栏杆镇控辍保学具体举措


附件1

 

栏杆镇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工作领导小组

 

 长:    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史超波  人大主席

刘毛飞  党委副书记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苗俊彦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刘晓天  人大专职副主席

卜加庆  副镇长

李龙生  中心校校长

 员:张学峰  卫生院院长

   派出所所长

苏化迅  市监所所长

吴常军  经济信息文化服务广播站站长

秦怀轩  财政所所长

韩守领  司法所所长

黄元亮  城建所所长

   自规所所长

与宏碁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卫生  民政所负责人

李允权  社保所所长

    退役军人事务站站

   林业站站

武方利  水利站站长

王沙沙  环保站站长

朱约云  党政办主任

朱飞月  共青团书记

各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龙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以及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附件2

栏杆镇控辍保学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教体局文件精神,认识到控制农村小学生辍学是巩固“两基”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按照“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采取“依法控辍,管理控辍,教改控辍,扶贫控辍”等必要措施,依靠当地政府,坚持齐抓共管,控制辍学工作为学校生存之本,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控辍保学工作目标,特制定控辍保学奖惩办法。

一、制度制约,形成紧迫感

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它与学年末教学成绩同等重要,是评选优秀班级,评先,晋级的重要条件之一,是解决能否胜任班主任工作的重要依据。

1、控辍工作达不到规定指标,每个年级巩固率最后的班主任,免去其班主任资格,当年不能打优、评先,更不能晋级。

2、科任教师所教班级若巩固率达不到规定指标,当年亦不能打优,评先,更不能晋级。

3、全教职工都应该对控辍保学工作提高认识,做出贡献,如有言语、行为伤害到学生自尊心,赞成学生辍学,学坚决予以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

二、实行奖励,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班级辍学率为0的班主任给予评优加分奖励。

三、建立家访报告制度

实行领导包校,班主任包,教师包学生制度。做到日清周结,即学生一节课上学,班主任要知道情况,半天不上课要捎信或打电话,一天不到校班主任亲自家访,并把家访结果及时向镇政府、中心校汇报。对包村领导、班主任、包学生教师此工作做得不到位,效果不好追究其责任,给予处理。

四、做好“减负”工作

认真做好学校“减负”工作,按规定开科设节,成立各科兴趣活动小组,对不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规定动作而擅自给学生增加压力,造成学生负担过重而导致辍学的,镇政府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管理控辍

1、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发生,如因体罚或言语不当造成学生辍学的镇政府严加惩处。

2、对学困生要正确引导,因材施教,不能有任何歧视或放弃的现象,提倡因势利导,发挥其特长,调动积极性,培养一技之长。

3、坚决禁止“三乱”现象,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压力,如有“三乱”现象发生,取消评优、评先、晋级、入党资格。

4、开展教改控辍。在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育质量,质量解决学差生的厌学问题做出贡献的,镇政府给予奖励和表扬。

5、增大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支助钱、物,以真情挽回家长的良知,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以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以便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3

 

栏杆镇控辍保学具体举措

 

一、明确失学辍学标准和范围

失学是指从未在义务教育学校上过学并注册学籍或小学教育完成后未接受初中教育并注册学籍。判断标准是有我区户籍的年满6周岁不满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日期以控辍保学台账核查时所在学年度的秋季学期入学年的8月31日为截止时间。

辍学是指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中途无故不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疑似辍学,在无正当原因的前提下,从学生未到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的;第二个阶段是辍学,疑似辍学超过1个月(此期间劝返尚未复学)的。

、学校控辍保学措施

1.细化领导责任,压实控辍职责。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以及班主任为组员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全员班主任责任制。确立目标责任制,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把控辍保学工作与教师的绩效工资和评优评先挂钩,有效调动了教师的控辍积极性。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控辍氛围。各校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及控辍保学宣传活动,通过黑板报、电子屏幕、微信群、QQ群、校园广播,橱窗、宣传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和学生大力宣传控辍保学的有关文件和法规,营造了“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氛围。

3.提高教学质量,全力做好控辍。学校积极开展课改活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课改促控辍。对程度不同的学生,在作业布置、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不同的要求,多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培养其兴趣,不因成绩差而辍学。此举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且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了成功的机会,激发了学生的浓厚学习兴趣,由此减少了学生流失。

4.丰富校园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提供内容丰富的课后服务,做好双减工作,增强了学校的吸引力,收到了理想的控辍效果。

5.构建温暖工程,用爱留住学生。关爱学困生、单亲学生以及留守学生等,用爱留住学生是各校控辍保学工作中的一个共同特点。给这些学生以更多的关心呵护,时常嘘寒问暖,让他们感受学校老师和同学对他们的关爱。

6.心系贫困学生,确保全部入学。各校能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生,制定帮扶、保学方案;对有厌学情绪的贫困生,包保教师、班主任、包保校干能及时和学生谈心、交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深入家访,同时做好家访记录,不让一名建档立卡贫困生因贫辍学。

重点工作

1.坚持预防为主。控辍保学一定要坚持预防为主,不要等学生已经辍学了,再去做动员返校工作。平时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状况和精神状态,一旦发现学生有厌学情绪或辍学苗头,要提前做好防辍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每年的三月份和九月份是“控辍保学宣传月”,各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如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栏、演讲比赛、标语、家长会等,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

3.认真落实制度。各校要继续完善控辍保学规章制度,如全员班主任责任制、奖惩制度、家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要确保措施得力、奖惩兑现。对控辍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要在评优评先、职务评定、绩效工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控辍效果较差的教师要给予必要的处罚。

4.强化督导检查。各中心校要加强对初中控辍保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继续实行控辍保学检查通报制度,每年秋季将对乡镇中学进行控辍保学专项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不仅作为校长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指标,而且作为核拨义保经费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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